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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高能环境(603588):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9:15:19 中财网
原标题:高能环境: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 保 对 象被担保人名 称安徽中鑫宏伟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鑫宏伟”)金寨宏伟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寨宏伟”)安徽中悦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中悦”)
 本次担保金 额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 额1,8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是 □否 □不适 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是 □否 □不适 用:_________

担 保 对 象被担保人名 称金昌高能环境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昌高能”)甘肃高能中色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高能中色”)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能鹏富”)
 本次担保金 额3,000万元6,000万元13,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 额24,156.25万元28,916.01万元56,420万元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是 □否 □不适 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是 否 □不适 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2025年9月1日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 元)1,276,882.67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1.1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包含在 年度对 提供新 担保预 股子公 额度余 位:万         
债权人授信/贷 款期限本次担保 金额(万 元)保证方式其他股东 是否担保是否存 在反担 保本次担 保实施 前担保 预计额 度本次调 剂后担 保预计 额度调剂后 本年度 新增担 保预计 额度调剂后 本年度 新增担 保预计 剩余额 度
额度

------509,000508,000214,500199,500
合肥科技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六安分行12个月1,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4,6005,6002,8001,800
合肥科技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六安分行12个月1,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6,000-2,5001,500
合肥科技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六安分行12个月1,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4,0005,0002,5001,500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兰州分行1年3,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290,820289,820233,220233,220
兰州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金昌 金川支行3年6,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92,400-47,70031,200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1年10,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268,200-133,200127,200
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阳新 县支行8年3,000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268,200-133,200117,200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5年9月1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其49%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守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UTYQ12X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7日  
注册地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清水路和新四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6,735.302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 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 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2,747.6036,910.39
 负债总额29,721.1424,002.67
 资产净额13,026.4612,907.72
 营业收入4,561.368,525.68
 净利润118.74-256.52

2、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金寨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中鑫宏伟持有其100.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守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093347686J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3日  
注册地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北八路  
注册资本9,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及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 剂及再生聚酯产品;塑料颗粒、改性塑料、塑料制品、装饰材料 的加工销售;泡泡粒加工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 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2,187.4419,087.50
 负债总额9,133.816,357.56
 资产净额13,053.6312,729.94
 营业收入4,097.7914,100.14
 净利润323.681,020.32

3、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中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中鑫宏伟持有其100.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罗会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8PQEA590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3日  
注册地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清水路与新四 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1,47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 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 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15,667.208,740.12
 负债总额11,267.295,042.62
 资产净额4,399.913,697.51
 营业收入9,213.4317,505.69
 净利润702.402,107.24

4、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高能环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11%的股 权,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2.67%的股权,公司持 有其约7.56%的股权,谭承锋持有其约0.66%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3G5CXX6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8日  
注册地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路南侧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 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 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 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矿石销售;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 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45,600.75165,798.83
 负债总额138,347.67168,964.57
 资产净额7,253.09-3,165.74
 营业收入68,528.1464,756.56
 净利润10,418.83-2,372.66

5、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 有其约49.26%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爱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7948544376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4日  
注册地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南路8号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 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贵金属冶炼;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除稀 土、放射性矿产、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国内贸易代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 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64,247.4358,676.64
 负债总额46,846.5642,805.62
 资产净额17,400.8715,871.02
 营业收入34,783.17109,952.85
 净利润1,529.852,421.89

6、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杨文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914948739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注册地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 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 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 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 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经 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13,592.81109,049.97
 负债总额76,585.8164,081.51
 资产净额37,007.0044,968.45
 营业收入102,297.17194,901.27
 净利润3,040.805,405.42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鑫宏伟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壹任万元整、利息(含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中鑫宏伟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二)金寨宏伟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壹任万元整、利息(含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金寨宏伟股东中鑫宏伟之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股东是否担保:否。

(三)安徽中悦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壹任万元整、利息(含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安徽中悦股东中鑫宏伟之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股东是否担保:否。

(四)金昌高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金昌高能股东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金昌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五)高能中色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债权人终止、解除全部或部分主合同以及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终止、解除全部或部分主合同以及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审计费、查询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是,高能中色之其他股东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高能中色法定代表人李爱杰拟分别为本次授信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高能鹏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七)高能鹏富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鑫宏伟、金寨宏伟、安徽中悦、金昌高能、高能中色、高能鹏富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53%、41.17%、71.92%、95.02%、72.92%、67.42%,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安徽中悦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控股孙公司金昌高能、金寨宏伟、安徽中悦之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股东为有限合伙企业、非上市公司、自然人,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鑫宏伟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持股比例为限分别为中鑫宏伟、金寨宏伟、安徽中悦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金昌高能股东西藏聚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金昌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
922,298.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9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17,073.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38%;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76,88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1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68,71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25%;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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