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回购股份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其中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占回购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90%,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1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A股股价已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1.06元/股(根据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6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生效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8%,最高成交价格为30.8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0.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46,2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66,42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约0.0048%。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30.87元/股,最低成交价30.79元/股,成交总金额2,046,222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65,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格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0.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2,216,877.42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3,665,542股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依此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及总股本数量。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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