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30139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22:15:16 中财网
原标题:卡莱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卡莱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 韧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坚柯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1、2025年1-6月,卡莱特营业收入为 27,255.44万元,同比增长4.20%;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8.34万元,同 比下降36.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3.61万元, 同比上升19.71%; 2、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1、持续关注卡莱特后续收入、业绩变化情 况;2、针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缓慢的事项, 保荐人提示公司针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作出一定的安 排和部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不适用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或赔 偿的承诺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 诺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 承诺不适用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承诺不适用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2024年4月,卡莱特原保荐代表人杨光 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其后续工作由 卞韧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3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 证函[2025]181号),中金公司作为青 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 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 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 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 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 韧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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