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002998):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关于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5 8 11 年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8月12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发布了《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于2025年8月22日公告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025 9 2 年月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8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共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其中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其余1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经公司核查并经该1名核查对象承诺,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内容,知悉信息有限,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调减为58人,取消的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公司将进行注销,本次授予的数量由137.1553万股调整到135.6553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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