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原标题:海联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目 录 一、关于被吸并方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 第1—27页 二、关于被吸并方财务数据???????????????第27—45页 三、关于关联交易???????????????????第45—61页 四、关于产业政策及创业板定位?????????????第61—64页 五、关于整合管控及债权债务转移????????????第64—68页 六、关于股份支付???????????????????第68—77页 非独占地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和专有技术等。除与西门子能源合作外,被吸并方正在加快自主燃气轮机整机试验和示范应用,相关产品于2025年1月顺利完成首次点火试验。(5)报告期内,被吸并方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被吸并方积极拓展营销渠道等因素所致。(6)报告期各期,被吸并方净利润分别为7.08亿元、7.36亿元和6.38亿元,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1.03亿元、1.49亿元和0.40亿元。(7)被吸并方对汽轮机、燃气轮机等产品的销售按时点确认收入,对水轮发电机组销售业务、工程服务业务的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被吸并方汽轮机产品细分类型、具体应用领域、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相关领域对应市场供需和行业竞争情况、被吸并方相关产品市场份额变化、历史期产销量波动情况、售价波动情况等,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下滑趋势是否持续,被吸并方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2)结合被吸并方及子公司同西门子能源签订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补充披露被吸并方及子公司同西门子能源的具体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授权范围及许可费用等因素变更、中断或取消的条件,合作稳定性,合作模式、许可费用或费率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西门子是否同其他境内企业存在类似合作,被吸并方自主研发燃气轮机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或潜在纠纷、是否影响同西门子能源的合作。(3)结合前述内容,以及被吸并方主营业务境内外销售面临的风险(如有),主营业务盈利情况,经营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变化等,补充披露被吸并方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被吸并方各子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情况、业绩波动情况、被吸并方对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被吸并方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是否可以明确区分,具体经营业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调节订单或业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调节业绩的情形。(2)结合水轮发电机组及工程服务的业务开展模式,详细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第1条) (一) 结合被吸并方汽轮机产品细分类型、具体应用领域、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相关领域对应市场供需和行业竞争情况、被吸并方相关产品市场份额变化、历史期产销量波动情况、售价波动情况等,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下滑趋势是否持续,被吸并方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1. 被吸并方汽轮机产品细分类型、具体应用领域、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相关领域对应市场供需和行业竞争情况、被吸并方相关产品市场份额变化、历史期产销量波动情况、售价波动情况 (1) 被吸并方汽轮机产品细分类型、具体应用领域 被吸并方汽轮机按其驱动对象不同,可分为工业驱动汽轮机和工业发电汽轮机两大类。其中,工业驱动汽轮机主要用于驱动压缩机、鼓风机、泵、压榨机等旋转机械,应用于炼油、化工、化肥、建材、冶金、电力、轻工、环保等工业领域,是各类大型工业装置中的关键动力装备;工业发电汽轮机主要用于驱动发电机并同时提供热能,应用于各工业企业自备电站、区域性热电联产工程、工业过程余热回收发电、城市垃圾电站以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等。被吸并方生产的工业汽轮机主要为用于工业驱动的反动式汽轮机,被吸并方工业驱动用反动式汽轮机执行特殊用途汽轮机标准,标准高于一般的发电领域汽轮机,对各种变转速、变功率的工况适应能力较强;并且反动式汽轮机可以根据用户的非标参数量身定制,能满足被驱动设备各种工况下的运行需求。同时,工业发电作为工业汽轮机另一个重要应用领域,被吸并方母公司运用反动式汽轮机原理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发电汽轮机进行差异化竞争,被吸并方子公司杭州中能透平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的冲动式汽轮机也参与工业发电领域。 报告期内,工业驱动汽轮机业务占工业汽轮机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1%、38.57%和 28.79%,工业发电汽轮机业务占工业汽轮机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05%、36.30%和 43.65%,其他业务(包括铸锻件、辅机、备配件等)占工业汽轮机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34%、25.13%和27.56%。报告期内,被吸并方汽轮机领域相关收入中,工业驱动汽轮机和工业发电汽轮机的收入规模总体差异不大,2024年度,被吸并方工业驱动汽轮机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系受石油、化工等下游应用领域阶段性的需求变化影响,被吸并方的工业驱动汽轮机业务规模有所承压;报告期内,工业汽轮机业务中的铸锻件、辅机、备配件等收入规模稳中有升,主要原因系,除用于与汽轮机配套外,经过多年发展,被吸并方下属子公司经营的铸锻件、辅机等产品本身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客户资源和下游应用场景,铸锻件的下游客户包括上海电气、东方电气等,辅机的下游客户包括独山能源、恒力石化等。 (2) 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相关领域对应市场供需 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以及地缘政治格局演变背景下,全球汽轮机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增长空间。据观研天下数据,2024年全球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为283.75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全球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为337.52亿美元,年复合增速为2.19%。我国汽轮机市场空间则在“双碳政策”的影响及传统能源结构有所调整的背景下,存在一定的增长压力,但向高效、清洁方向发展的汽轮机仍存在发展空间。据观研天下数据,2020-2024年我国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2024年,我国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为 346亿元,其中电力领域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约为197.10亿元,工业驱动领域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约为78.84亿元(含整机、服务及相关配套等)。预计未来几年,在政策导向、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及下游产业投资等因素复合影响下,我国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呈现震荡发展趋势,市场规模将维持在350-400亿元左右。 工业汽轮机作为关键原动机,广泛应用于石化、炼油、冶金、空分、发电等多个核心工业领域,驱动各类大型机械设备,是众多工业装置不可或缺的动力核心。当前,受到部分地区“汽改电”、下游应用领域设备更新周期下行等因素影响,汽轮机市场整体短期内有所承压。 工业汽轮机凭借其独特的热功转换特性和运行灵活性在乏汽余热回收、热水闪蒸发电等应用场景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工业汽轮机能够直接、高效地将低品位热能(乏汽、闪蒸汽)或梯级利用中的中间热能转化为轴功输出,省去了发电-输电-电动机驱动的多环节转换损失,在源头实现能源的高效就地利用。其适应复杂多变工况(压力、温度、流量波动)的能力、与工业流程紧密结合的直接驱动特性,以及针对特定低品位热源优化的设计潜力,使其在上述追求极致能效的应用场景中,是其他技术难以完全替代的核心装备。此外,工业汽轮机在严苛工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环境)下相比电动机具有本质安全优势;同时,在大功率动力传输领域,其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行经济性也优于其他动力源。 这些独特的技术优势决定了工业汽轮机在工业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基础较大。随着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节能降碳改造等政策出台带来的需求增长,工业汽轮机市场亦将长期较为稳定地存在。 (3) 行业竞争情况、被吸并方相关产品市场份额变化 全球汽轮机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多极化、梯队化”特征,国际龙头企业如西门子能源、通用电气、三菱重工、曼恩能源等凭借全球化服务网络,在全球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厂商以东方电气、上海电气、被吸并方及哈尔滨电气为代表,依托本土化成本优势和政策支持,聚焦服务中国和东南亚周边市场。 目前,我国汽轮机行业呈现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由东方电气、上海电气、被吸并方和哈尔滨电气四家央国企主导,合计占据国内绝大多数份额。其中,在工业驱动汽轮机领域上,主要参与厂家为西门子能源、通用电气、三菱重工、曼恩能源和被吸并方,其他国内厂家由于该领域竞争优势不明显,参与较少。在国内工业驱动汽轮机领域中,被吸并方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占据主导地位,是国内少数可按用户的特殊需要非标设计制造工业汽轮机的厂商,作为国内少数可与国际顶尖厂商同平台、同配置、同价格竞争的国产工业汽轮机厂商,被吸并方在国内工业驱动领域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汽轮机分会数据,2021-2023年,被吸并方工业驱动汽轮机产量和销量(以千瓦时计算)占国内主要汽轮机生产厂家工业驱动汽轮机总产量和总销量的比例均超过50%。在发电汽轮机领域上,主要参与厂家为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和被吸并方,其中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等汽轮机厂商的发电汽轮机作为大型发电汽轮机,主要用于大型电站和较大功率的热电联产项目中,被吸并方的发电汽轮机作为工业发电汽轮机,则主要应用于企业小型工业自备电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等项目中。被吸并方的工业发电汽轮机具有多品类、非标设计、工况适应强等特点,可以为工业场景定制专属需求,对灵活性、定制化、低品位能源适配性要求高的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由于发电汽轮机领域参与主体较多,上海电气、东方电气等汽轮机厂商凭借在大型发电汽轮机领域的技术积累进入工业发电汽轮机市场,所以整体竞争较为激烈。 (4) 历史期产销量波动情况、售价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的产量、销量和售价情况如下:
2. 报告期内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下滑趋势是否持续,被吸并方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1) 报告期内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配套及备件的毛利额分别为 129,438.87万元、117,793.11万元和93,917.42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9.30%、26.78%和21.21%,被吸并方净利率分别为11.33%、11.25%和8.73%,有所下滑,主要系受到行业竞争及细分产品收入结构性变化引起的阶段性波动影响。2025年一季度,受益于产品结构优化和精益降本,被吸并方综合毛利率为26.44%,总体有所好转。 1) 工业汽轮机细分产品的销售均价 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相关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工业驱动汽轮机、工业发电汽轮机和其他。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业务按细分产品的销售均价如下: 单位:万元/台、万元/套
由于被吸并方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机组设备,如部分合同的供货范围包括汽轮机及相关配套产品,部分合同的供货范围为汽轮机本体等,不同机组因型号、规格、参数、成套范围和配置等差异导致销售价格有所变化,报告期内工业驱动汽轮机和工业发电汽轮机的销售均价不具有可比性。总体而言,在同等条件下,工业驱动汽轮机的销售价格高于工业发电汽轮机。2023年度,被吸并方工业驱动汽轮机的销售均价低于工业发电汽轮机,主要系当年小型工业驱动汽轮机数量相对较多,拉低了销售均价。 2) 工业汽轮机细分产品的毛利率 工业汽轮机产品深度渗透能源密集型产业链,覆盖炼油、化工、电力、建材等多个领域,其需求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导向及下游企业产能周期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经济增长承压,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此背景下,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主要应用领域(如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的下游客户资本性支出趋于谨慎,新建大型工业项目的审批与投资节奏放缓;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持续推进并深化落实,对高耗能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政策导向下,下游行业投资重心由大规模新增产能建设转向对现有存量生产设备进行节能、低碳化技术改造升级;新能源机组(尤其是大型风光电站)的发展,也挤压了传统燃煤、燃气等火力发电项目的新增装机空间。报告期内,受上述需求端变化影响,工业汽轮机行业整体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部分前期积累的产能与当前市场需求之间出现短期的阶段性不匹配,产能利用率的下降导致整体固定成本分摊压力增大。同时,为争夺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态势加剧,价格竞争压力增大。因此,外部市场的综合影响导致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业务有所承压,工业汽轮机业务的毛利额、毛利率下滑。 在工业驱动汽轮机领域,被吸并方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汽轮机厂商之一,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占据主导地位。被吸并方是国内少数可按用户的特殊需要非标设计制造工业汽轮机的厂商,亦是国内少数可与国际顶尖厂商同平台、同配置、同价格竞争的国产工业汽轮机厂商,在国内工业驱动领域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因此,被吸并方工业驱动汽轮机的产品技术附加值较高,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高。 相对而言,被吸并方工业发电汽轮机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工业发电汽轮机参与的市场主体较多,同行业公司上海电气、东方电气等汽轮机厂商凭借在发电汽轮机领域的技术积累进入工业发电汽轮机市场,导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国家能源结构转型与产业政策深化(“双碳”政策)、行业产能阶段性调整等多重外部环境影响,工业驱动汽轮机业务的市场竞争加剧和需求下降,被吸并方工业驱动汽轮机的收入占工业汽轮机及配套业务的比重下降,对汽轮机业务的毛利率贡献也有所减少,导致汽轮机业务的整体毛利率受到产品结构变化而有所降低。因此,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受行业竞争及细分产品收入结构性变化引起的阶段性波动影响,相关原因具有合理性。 被吸并方紧抓驱动领域市场机遇,积极市场攻坚,推动汽轮机业务订单结构改善,工业驱动汽轮机收入相对占比(工业驱动汽轮机/(工业驱动汽轮机+工业发电汽轮机))从2024年度的约40%提升至2025年一季度的50%左右,同时,被吸并方加强精益管理,提升成本控制能力,2025年一季度制造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2024年下降约2个百分点。结合燃气轮机项目成套国产化率的提高,使得2025年一季度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 根据被吸并方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1-6月,被吸并方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被吸并方实现利润总额18,932.20万元,较上年同期小幅增长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05.11万元,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被吸并方上年同期收到的杭州银行分红、客户赔偿款收入高于本期,导致被吸并方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规模有所下降。 2025年1-6月,被吸并方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业务的在手订单金额超过60亿元,较2024年末的在手订单金额有所提升,业务储备较为充裕,为未来持续经营提供良好基础。被吸并方燃气轮机业务在手订单金额超过10亿元,被吸并方积极开拓燃气轮机业务,相关订单稳步开展。同时,被吸并方与西门子能源合作继续保持稳定,西门子能源并未就被吸并方自主研发燃气轮机事宜提出异议,被吸并方自主研发燃气轮机不存在侵权风险或潜在纠纷,未影响与西门子能源的合作,被吸并方燃气轮机业务后续预计不存在重大业绩下滑风险。 (2) 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汽轮机业务的毛利率、净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 19.28%、14.49%和 16.83%,剔除电气风电后的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1.02%、20.54%和20.45%,整体略有下滑。 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受到国家风电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态势及公司降本措施等影响,相关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上海电气的能源装备板块业务结构优化,陕鼓动力持续扩大压气储能装备技术领先优势,使得毛利率略有提升;东方电气受市场竞争激烈影响,部分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或存在阶段性波动,同时,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产品成本有所上升,使得毛利率呈现下滑趋势;被吸并方的汽轮机业务毛利率受行业竞争加剧及细分产品收入结构性变化影响,报告期内有所下滑。 因此,被吸并方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东方电气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 (3) 被吸并方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下滑趋势预计不存在持续性,汽轮机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预计不存在不确定性 1) 被吸并方汽轮机业务具有较大的市场基础 被吸并方的工业汽轮机为关键原动机,广泛应用于石化、炼油、冶金、空分、发电等多个核心工业领域,驱动各类大型机械设备,是众多工业装置不可或缺的动力核心。工业汽轮机在严苛工况(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环境)下相比电动机性也优于其他动力源;此外,在乏汽余热回收、能源梯级利用、热水闪蒸发电等应用场景中更是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这些独特的技术优势决定了其在工业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下游领域的市场需求基础较大。随着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节能降碳改造等政策出台带来的需求增长,工业汽轮机市场亦将长期较为稳定地存在。 据观研天下数据,2024年全球汽轮机市场规模为283.75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全球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为 337.52亿美元,年复合增速为 2.19%;2024年,我国汽轮机制造行业市场规模为346亿元,在未来几年将维持在350-400亿元左右。其中,2024年,我国工业驱动汽轮机产品及服务市场规模约 78.84亿元,主要应用于石化、冶金、节能改造、空分等领域。同时,大规模设备更新市场开启、余热利用改造行情发展、国内产能向海外溢出、汽轮机服务市场空间增长等仍为被吸并方的汽轮机业务提供了潜在的增长点,助力被吸并方业务可持续发展。 2) 被吸并方汽轮机业务存在新的增长空间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工业汽轮机、配套及备件业务的收入金额分别为441,831.73万元、439,792.81万元和442,829.54万元,金额保持稳定,收入规模可观,是被吸并方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国内工业汽轮机市场受产能周期性调整、“双碳政策”深化及宏观经济中低速运行等因素影响,被吸并方积极在设备更新、节能改造、余热利用、海外市场开拓等方面拓展,预计将在现有汽轮机业务的基本面上增加新的毛利额增量,增长空间包括:①设备更新:根据被吸并方历史交付数据,其已交付的石化行业汽轮机中,超期服役汽轮机机组以每年100台的速度递增,叠加《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对高耗能设备的强制淘汰要求,被吸并方预计可承接年均20台机组更新订单,假设每台机组售价为1,000万元,则可新增2亿元规模的订单额,并延伸至安装调试、智能运维等配套服务市场;②节能改造与余热利用市场扩容: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全国33个千万吨级化工园区中半数存在余热利用升级需求,被吸并方通过乏汽回收、能源梯级利用等创新技术,已累计交付节能型背压汽轮机300余台及余热机组70余台,该板块年均订单额相对稳定,根据估计每年可提供约6-7亿订单额,成为重要增长支柱;③海外市场拓展:借力东南亚电力基建扩张、中东油气精细化加工浪潮及“国家队”出海协同,被吸并方依托泰国及中东办事处本地化布局,重点突破东南亚/南美电力市场、中东/俄语区驱动市场两大增量区域,部分海外典型项目包括:香港垃圾发电项目,助力香港减轻几近饱和的垃圾填埋场压力;缅甸皎漂项目,系中缅“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标志性工程之一;埃塞俄比亚首都莱比垃圾发电项目,系非洲第一个垃圾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被吸并方汽轮机业务在手订单金额为49.57亿元,规模较大。 3) 被吸并方具备完善的创新机制和强劲的技术实力 被吸并方拥有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体系,具备强劲的技术研发能力,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平台。 技术创新是被吸并方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转型升级的基石。多年来,被吸并方从产品结构、核心部件、基础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持续进行科研攻关,升级迭代透平领域技术,积累形成了“多目标气动寻优技术”“强度振动仿真技术”“机械运转指标控制技术”“叶片表面处理技术”“自主燃机开发技术”等技术体系。基于上述技术在实际生产中的深化运用,被吸并方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资源节约,提升了产品性能及稳定性,构筑了以技术能力为内核,产品服务体系、客户需求解决能力、市场声誉等多项竞争优势相辅相成的核心竞争力,助力被吸并方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份额、持续发展。 在产品技术层面,与应用于中大型电站的发电汽轮机相比,工业汽轮机作为原动机需要驱动各类设备,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产品定制化需求高。工业汽轮机和发电汽轮机在运行特点、定制化要求、执行标准及应用领域的对比如下:①运行特点:工业汽轮机可适应正常转速 50%-105%区间内变转速、变功率且变负荷的工作环境。发电汽轮机要求定转速、定功率且负荷波动小的工作环境;②定制化要求:定制化与否是工业汽轮机产品和发电站汽轮机的最大区别,也是难度所在。工业汽轮机的功率、转速随应用领域和被驱动设备千差万别,特殊定制化要求极高。发电汽轮机则通常定型通用化;③执行标准:工业汽轮机执行 API612标准(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特种用途汽轮机,国际最高标准),发电汽轮机执行GB/T 5578-2007标准;④应用领域:工业汽轮机可驱动设备多样化,如压缩机、泵、风机、工业发电机等,因此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工业电力、造纸等行业,发电汽轮机则用于驱动发电机,应用于中大型电站领域。基于上述差异,被吸并方在工业汽轮机(包括工业驱动汽轮机、工业发电汽轮机)的生产设计方面,开发并拥有了基于积木块原理的定制化设计与多工况适应性、基于反动式原理的高效通流设计、精细化通流设计技术等技术优势。 基于透平领域的核心技术体系以及诸多工业汽轮机领域的技术优势,被吸并方累计获得1项国际首台(套)产品认定、8项国内首台(套)产品认定,部分典型项目有:①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项目中,被吸并方研制的百万千瓦给水泵汽轮机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该机组于2009年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②在神华宁煤10万Nm3/h空分装置中,被吸并方研制的工业汽轮机填补了国内空白,机组整体性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机组于2015年被认定为“中国工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项目”;③在恒力石化年产150万吨乙烯项目(现行在运的全球最大单线乙烯项目)中,被吸并方研制的驱动裂解气压缩机用10万千瓦等级汽轮机,是现行在运的全球最大功率驱动用工业汽轮机,这代表着被吸并方在工业汽轮机领域,具备同全球同行业公司“同技术、同标准、同领域”的竞争能力,该机组于2020年被认定为“国际首台套”产品;④在核电站核岛应急辅助给水汽动泵用汽轮机项目中,被吸并方研制的汽轮机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助力我国核电安全有序发展,该机组于2021年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⑤在恒力石化2,000万吨/年炼油装置余热利用项目中,被吸并方研制的负压进汽汽轮发电机组成功满负荷并网发电,有效避免了系统冷端热源损失,减少了大量冷却循环海水的排放量,该机组于2024年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 2024年,被吸并方工业透平研发创新团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称号。该奖项于2023年设立,2024年为首届授予,旨在表彰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关键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全国共有50支团队获此称号。被吸并方工业透平研发创新团队的入选,代表了其在工业透平技术研发领域取得的突破性成果及对国家相关重大需求的贡献。 4) 被吸并方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被吸并方具备明显的汽轮机产品技术优势,完整的产品服务体系,可靠的客户服务能力,深厚的人力资源储备,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定制需求,树立了被吸并方的品牌和国际影响力。 除此之外,在工业汽轮机产品方面,被吸并方还具有如下竞争优势: ① 产品非标定制化能力强 相较于发电汽轮机的定型化特点,工业汽轮机的功率、转速随应用领域和被驱动设备差异较大,特殊定制化要求极高。被吸并方具有较强的产品非标定制化能力,建立了国内少有的“量体裁衣”式非标个性化选型、设计制造体系,能够满足客户严苛的设备可靠性要求和产品高度定制化的需求。 ② 执行国际最高标准,产品具备高可靠性 被吸并方的工业汽轮机按照API612标准(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特种用途汽轮机,国际最高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采用可靠的材料体系、高精度的加工技术和严苛的检验方法,使得转子精度达到0.02mm左右,汽轮机叶片最高轮廓度达到±0.05mm左右,安装的汽轮机转子动平衡时达到15um左右(远低于 API612标准要求的 25.4um),保证了汽轮机产品的高可靠性和优异的运行稳定性,降低了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维护成本。 5) 被吸并方的工业汽轮机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在工业驱动汽轮机领域,被吸并方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汽轮机厂商之一,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占据主导地位。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汽轮机分会数据,2021-2023年,被吸并方工业驱动汽轮机销量(以千瓦时计算)占国内主要汽轮机生产厂家工业驱动汽轮机总销量的比例超过50%。 被吸并方是国内少数可按用户的特殊需要非标设计制造工业汽轮机的厂商,亦是国内少数可与国际顶尖厂商同平台、同配置、同价格竞争的国产工业汽轮机厂商,在国内工业驱动领域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凭借持续的技术革新,被吸并方在石油、化工、热电联产、电站给水泵等领域制造了多个国内第一和国际国内首台套产品,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1项国际首台(套)产品认定、8项国内首台(套)产品认定。被吸并方在恒力石化年产150万吨乙烯装置(现行在运的全球最大单线乙烯装置)中提供的驱动裂解气压缩机用 10万千瓦等级汽轮机,是现行在运的全球最大功率驱动用工业汽轮机,被浙江省政府认定为“国际首台套”产品,这也代表着被吸并方在工业驱动汽轮机领域,具备同全球同行业公司“同技术、同标准、同领域”的竞争能力。 在工业发电汽轮机领域,被吸并方可以提供200MW以内、亚临界超高温以下的中小电站各种类型汽轮机,在背压发电、高效冷凝发电、石化动力站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光热发电等细分场景,被吸并方长期占据市场领先地位,为国家工业发电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从长期来看,被吸并方在工业汽轮机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淀与显著的竞争优势,并享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产品技术附加值较高,在精益管理和成本管控的基础上,将支撑汽轮机业务的毛利水平和基本面。 针对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的情况,被吸并方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 持续研发创新,把握汽轮机新的业务增长点 被吸并方持续研发创新,紧抓市场脉络,积极把握设备更新、节能减排和余热利用市场等汽轮机业务新的增长点,利用自身在工业汽轮机领域的竞争优势和技术实力,应对市场波动风险,推进汽轮机设备由耗能型设备向节能型设备改造。 被吸并方通过在乏汽余热回收、能源梯级利用、热水闪蒸发电等多种应用场景创新开拓,为用户在新能源发电领域提供了更多的余热利用方案和创造了新的经济效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趋势。同时,被吸并方全面推进大客户管理,持续提升在核心驱动市场的影响力,为大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增量业务,积极培育化工新材料、生物质能背压发电、空压站和汽电双驱等新兴市场。 在技术创新层面,被吸并方持续推进汽轮机的中压扭叶片研制、大型驱段标准化研究和 ASME(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成立于1880年,是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学术组织)管件标准化研究;开展汽缸、底盘等汽轮机关重件轻量化设计研究。在产品创新层面,被吸并方加快设计高功效、应用场景广、多参数系列的多元化旋转类透平机械产品,推进重点项目机组的开发;在适用12.5万Nm3/h空分装置、180万吨/年乙烯装置、新材料化工装置用汽轮机,海外乙烯/空分装置、低温环境场景用汽轮机,发电产品系列化、定型化汽轮机机型的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新突破。 2) 实施品牌出海,巩固行业竞争地位 被吸并方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海外市场开发工作,实施品牌出海,探索业务属地化发展路径,逐步建立适应国际化发展及海外业务转型的专项应对机制。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实现“拳头”产品走出去,驱动业务在中东等地区收获颇丰。 2023年,沙特SABIC集团MTBE装置制冷压缩机组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中国制造的汽轮压缩机组首次成功登陆沙特本土炼化项目,为中国动力设备在中东高端市场开拓打开新局面;给水泵板块口碑效应逐渐显现,业务拓展至印尼市场;发电板块版图扩充至塞浦路斯、叙利亚、墨西哥、科特迪瓦等市场。2024年,被吸并方在中东石化、俄语区大型空分等细分领域强势发力,全年承接驱动汽轮机订单2.85亿元,较2023年同期增长26%;通过提前布局,在非洲等新兴市场构建起海外市场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巩固被吸并方行业竞争地位。 3) 构建基于机组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开拓汽轮机存量市场的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打造基于机组全生命周期、涵盖各环节全方位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建成并投运巴基斯坦“本地化服务”示范区域;完成服务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实现系统信息链贯穿“大客户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整合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延寿评估等资源,推进“杭汽轮智慧运维中心”建设;建立客户回访、巡检以及培训管理机制;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服务体系标准化。 被吸并方通过加快推进基于“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服务业务转型,积极开拓汽轮机组存量市场的服务业务,逐步构建起在存量市场中培育增量市场的良性循环模式,使得服务业务成为被吸并方的重要业务板块和新的收入增长点,报告期内,汽轮机服务业务毛利额从2022年度的6,399.57万元上涨至2024年度的13,226.87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43.76%。 4) 推进精益降本,增强汽轮机业务盈利能力 被吸并方持续推进全价值链精益管理项目,构建契合被吸并方发展需要的精益管理体系。被吸并方精细内部产能管理,以实现销售为导向,合理调配产能,根据产销动态,提高单位时间生产效率,减少低效工时;推进精益研发,力争实现项目设计节点达成率提高5%,法兰和管件类零件种类减少10%,8种背压发电机型毛坯通用化、热电机组配置标准化,协同完成发电机组降本15%的目标。 同时,被吸并方发挥预算服务战略、科学配置资源的作用,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设置汽轮机产品获利性总体目标与细分目标,从设计、制造、成本测算与销售谈判等全流程环节实施目标管理,推进降本方案实施,充分利用竞争性机制降低标准类物资采购成本,并尝试汽轮机签约阶段毛利额激励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汽轮机产品的毛利额。被吸并方通过精益降本,使得营业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相对比重(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从2024年度的5.37下降至2025年一季度的3.41。 综上所述,为适应外部市场环境及经营业绩的变化,被吸并方积极采取持续研发创新、开发境外市场、拓展存量市场服务业务及推进精益降本等措施进行应对。2025年一季度,受益于产品结构优化和精益降本,被吸并方综合毛利率提升至26.44%,相比2024年度增加7.08%,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存在一定的阶段性波动,预计不存在持续性的下滑趋势。 被吸并方的汽轮机业务具有较大的市场基础及增长空间,其不仅具备完善的创新机制、强劲的技术实力、显著的竞争优势和领先的市场地位,且业务规模可观,长期来看,未来持续经营能力预计不存在不确定性。被吸并方的燃气轮机业务长期稳定,被吸并方的燃气轮机业务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利润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存续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中长期看更有助于提升存续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潜力,存续公司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二) 结合被吸并方及子公司同西门子能源签订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补充披露被吸并方及子公司同西门子能源的具体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授权范围及许可费用等因素变更、中断或取消的条件,合作稳定性,合作模式、许可费用或费率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西门子是否同其他境内企业存在类似合作,被吸并方自主研发燃气轮机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或潜在纠纷、是否影响同西门子能源的合作 2017年8月17日,Siemens Industrial Turbomachinery AB(以下简称西门子能源瑞典)与被吸并方签订技术合作与许可协议,约定由西门子能源瑞典许可被吸并方在中国大陆不可转让、无权分许可、非独占地使用西门子能源瑞典与SGT-800燃机辅助设备和技术服务相关的许可专有技术、技术文件等,许可费用根据采购量及合同约定进行计算。该等许可用于:(1)在中国大陆成套 SGT-800燃机;(2)购买辅助设备;(3)在中国境内制造辅助设备;(4)对SGT-800燃机的辅助设备进行测试、调试和质量控制;(5)向中国发电行业(以下简称IPG应用领域)客户销售和交付 SGT-800燃机产品;(6)根据西门子能源瑞典交付的SGT-800燃机为中国客户在IPG应用领域提供相应服务,或基于前述许可内容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对SGT-800燃机的辅助设备进行适配、改进或修改。该等许可协议的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2024年2月27日,西门子能源瑞典与被吸并方、杭州汽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吸并方在前述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新能源公司,由新能源公司履行该等协议。 2023年7月17日,Siemens Energy Global GmbH & Co. KG(以下简称西门子能源德国)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和许可协议,约定西门子能源德国许可新能源公司在中国大陆不可转让、无权分许可、非独占地使用西门子能源德国与SGT5-2000E燃机辅助设备和技术服务相关的许可专有技术、技术文件等,许可费用根据采购量及合同约定进行计算。该等许可用于:(1)在中国大陆成套SGT5-2000E燃机;(2)购买辅助设备;(3)检验制造完成的辅助设备;(4)对SGT5-2000E燃机进行辅助设备的测试、调试和质量控制的审查;(5)向IPG应用领域客户提供 SGT5-2000E燃机产品和服务;(6)根据西门子能源德国交付的SGT5-2000E燃机为中国客户在IPG应用领域的服务;(7)在满足特定条件下适配、修改或改进辅助设备。该等许可协议的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 被吸并方及子公司与西门子能源之间长期稳定合作,合作期间未发生中断,新能源公司使用该等技术许可具有稳定性。前述许可协议的签约方为新能源公司,本次交易并不会导致前述许可协议的签约方主体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前述许可协议的合同效力,对存续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前述许可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已披露的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外,截至报告期末,被吸并方不存在其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被吸并方自主研发燃气轮机不存在侵权风险或潜在纠纷,不影响与西门子能源的合作。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电气风电(688660.SH)与西门子存在技术许可协议,其公开披露信息如下:电气风电使用由西门子或西门子集团的一家公司提供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电气风电与西门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就每一台已售出的合同产品/改进产品,电气风电应向西门子公司支付提成许可费,同一份合同中约定了不同机型产品的提成比例,同款产品的提成比例随着累计销售兆瓦数的上升而下降。 以上授权模式与西门子能源对被吸并方的授权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但由于电气风电未披露具体许可费用,且其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与被吸并方及子公司业务及产品存在差异,因此不具备可比性。 (三) 结合前述内容,以及被吸并方主营业务境内外销售面临的风险(如有),主营业务盈利情况,经营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变化等,补充披露被吸并方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如下: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主营业务盈利情况如下:
行业政策方面,报告期内,被吸并方所处的行业受“双碳政策”、设备更新政策及全球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当前国家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健全绿色低碳政策,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产业升级。汽轮机行业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价值创造的结构性转型,头部企业通过技术突破、服务延伸与全球化布局构建新竞争优势;同时,燃气轮机行业将实现更高效、更环保、更智能的升级,进而促进国内燃气轮机产业高速发展。 市场竞争方面,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在其所属行业中的市场地位相对稳定,其中,在工业汽轮机领域,被吸并方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汽轮机厂商之一,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占据主导地位;在燃气轮机领域,被吸并方为国内少数具有50MW功率F等级燃气轮机自主化研制项目承担能力的单位,也是我国民用中小型燃机领域少数具备自主研发基础的企业。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被吸并方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与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体系,被吸并方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根据海联讯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及本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海联讯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本次交易实施后,海联讯公司将承继及承接被吸并方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存续公司利润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存续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中长期看更有助于提升存续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潜力,存续公司股东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报告期内,被吸并方主营业务持续盈利,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 结合被吸并方各子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情况、业绩波动情况、被吸并方对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被吸并方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是否可以明确区分,具体经营业务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调节订单或业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调节业绩的情形 1. 被吸并方各子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情况、业绩波动情况、被吸并方对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吸并方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是否可以明确区分,具体经营业务是否稳定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净利润、营业收入及被吸并方的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被吸并方子公司的具体经营业务主要如下:辅机公司主要负责汽轮机辅机生产及销售;成套公司主要负责仪控柜、工业汽轮机销售;机械公司主要负责汽轮机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以及通用设备修理;透平公司主要负责齿轮箱、其他汽轮机配件销售等;中能公司主要负责汽轮机、压缩机、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备品备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铸锻公司主要负责铸锻件的生产销售;新能源公司主要负责燃气轮机的设备成套与工程服务业务,燃创公司主要负责燃气轮机的研发、燃气轮机及叶片维修等。各公司的具体经营业务划分主要基于被吸并方促进业务开拓、专业化管理及提升管理效率等方面的考虑。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可以明确区分,具体经营业务稳定,报告期内各公司的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通过改变非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来调节利润的情况。 被吸并方在整合电力、水力等工程板块业务的基础上整合了新能源公司业务,在工程总包与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燃机业务不断开拓使得其营业收入逐年增加。 2.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的主要构成单位如下:
2024年度被吸并方少数股东损益较2023年度减少较多,主要为中能公司和机械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中能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系中能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减少所致,中能公司2024年净利润减少原因主要为:(1)中能公司2024年无搬迁处置收益,而2023年度确认搬迁处置收益6,000余万元,从而导致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下降6,832.47万元;(2)中能公司2023年收到偶发性发生的客户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收入,2024年无此事项,导致2024年营业外收入较上期下降 2,001.29万元;(3)2024年度受汽轮机市场竞争以及产品销售结构影响,中能公司汽轮机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导致销售毛利下降,2024年销售毛利额较上期下降1,009.72万元。此外,被吸并方为推动服务转型战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型杭汽轮服务体系”,在机械公司的基础上进行服务业务整合,于2024年1月10日收购机械公司的少数股权,使机械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故机械公司2024年度少数股东损益减为零。 综上,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少数股东损益的波动具有合理性。 3. 是否存在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调节订单或业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调节业绩的情形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主要的关联交易如下: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出于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被吸并方按照内部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文件与各公司签订相关交易协议,报告期内定价政策保持一致,不存在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调节订单或业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调节业绩的情形。 (五) 结合水轮发电机组及工程服务的业务开展模式,详细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水轮发电机组及工程服务的业务开展模式如下: 被吸并方从事工程服务业务,在客户提供的场地进行施工,如果客户临时更换供应商,对于已经施工的部分,客户已经取得控制,且后任供应商无须重新执行这部分已完工的工程量,仅需完成原合同剩余部分,表明客户已经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适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二)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故工程服务业务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六)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被吸并方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等,了解行业市场情况和竞争格局;获取报告期内被吸并方产销量数据,计算并分析汽轮机产品产销量和售价波动情况;计算被吸并方主要业务的毛利率,查阅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了解并分析其变动原因,并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访谈被吸并方管理层,了解相关业务的具体应对措施及持续经营能力; (2) 查阅与西门子能源瑞典及西门子能源德国签署的技术合作与许可协议;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 (3) 了解被吸并方各子公司的具体业务经营情况、业绩波动情况、被吸并方对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析被吸并方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是否可以明确区分,具体经营业务是否稳定;复核被吸并方少数股东损益计算过程,分析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获取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清单,分析是否存在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调节订单或业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调节业绩的情形; (4)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分析水轮发电机组及工程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与同行业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比较; (5) 查阅《备考审计报告》,对比交易完成前后海联讯公司财务状况变化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汽轮机相关业务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主要系行业竞争加剧及细分产品收入结构性变化的阶段性影响,相关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被吸并方已采取具体应对措施,相关措施有效,下滑趋势预计不会长期存在,长期来看,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预计不存在不确定性; (2) 新能源公司与西门子能源瑞典或西门子能源德国合作期间,除协议履行主体变更之外,未发生过实质性重大变更、中断或取消等情况,新能源公司使用该等技术许可具有稳定性。被吸并方自主研发燃气轮机不存在侵权风险或潜在纠纷,不影响与西门子能源的合作。通过公开渠道查询,电气风电(688660.SH)与西门子存在技术许可协议,但与被吸并方及子公司和西门子能源的合作不具备可比性; (3)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主营业务持续盈利,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 报告期内,被吸并方少数股东损益的波动具有合理性,被吸并方及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可以明确区分,具体经营业务稳定,不存在被吸并方与各子公司之间通过调节订单或业务、关联交易等方式调节业绩的情形; (5) 水轮发电机组及工程服务业务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无重大差异。 二、关于被吸并方财务数据 申请文件显示:(1)被吸并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6.17亿元、27.18亿元和28.69亿元,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8.35亿元、7.89亿元和7.83亿元,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17.03%、18.56%和20.64%。2024年度,被吸并方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为0.64亿元,同比增长 132.97%。同时,被吸并方的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被吸并方合同资产主要为应向客户收取的尚在质保期内的质保金。2024年末,被吸并方应收质保金账面余额为8.2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33.40%。(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