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30055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9:16:29 中财网
原标题:丝路视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福年广场B4栋108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李萌迪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36,25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24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该9人持有及代理了13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17,532,75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422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8人,代表股份1,00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25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其中,独立董事董明志先生、李丽杰女士、肖诚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宋丽慧女士、魏智先生因公务出差,以腾讯会议方式远程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会议议案1-2、3.04-3.11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01-3.0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85,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664%;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198%;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2,8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9430%;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62%;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60,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21%;反对25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67%;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8,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75%;反对25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856%;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2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3,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01%;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92%;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0,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341%;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101%;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5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2,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85%;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92%;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048%;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101%;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5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2,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85%;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792%;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7048%;反对3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101%;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5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4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2,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9%;反对4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793%;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755%;反对4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638%;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2,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9%;反对3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5%;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755%;反对3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687%;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2,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79%;反对33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814%;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6950%;反对3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2492%;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5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1,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82%;反对33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895%;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8,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192%;反对33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957%;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8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94,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187%;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978%;弃权1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5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8904%;反对25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052%;弃权1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0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9审议通过《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18,157,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91%;反对35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5%;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5,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531%;反对35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8764%;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10审议通过《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86,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57.3006%;反对4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42.38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6,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3006%;反对4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869%;弃权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5%。

(李萌迪、丁鹏青、岳峰、王军平、项兰迪、田万军、宋丽慧、王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3.11审议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8,089,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74%;反对3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13%;弃权1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6,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239%;反对33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106%;弃权1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6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叶凯律师、高舜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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