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6887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6:35:17 中财网
原标题:胜科纳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2025年9月12日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会议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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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1-6月,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68,640.19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904,456.16元(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3,311,4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5,574.3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43%。除此之外,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增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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