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石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3.7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6.2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2,41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25年9月4日总股本259,106,368股计算)的比例为0.0820%,成交的最高价为218.65元/股,最低价为17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1,540,692.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7 滨化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滨化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5.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5.00元/股调整为4.99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4.99元/股调整为4.96元/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的更正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6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3%,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60元/股,最低价格为3.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149,997,3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2 天合光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合光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截至2025年9月4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899,25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412股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1元/股,最低价为13.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926,555.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49,80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0,159.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由原来的2025年6月24日止延期至2026年3月24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899,25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412股的比例为0.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1元/股,最低价为13.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926,555.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49,80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0,159.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2 天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3.47元/股调整为63.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9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415,836股的比例为0.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61元/股,最低价为50.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75,454.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415,836股的比例为0.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1.61元/股,最低价为43.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151,669.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2 五芳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五芳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9月4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06,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063%,成交最高价为18.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7.3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8,8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2 百傲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傲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65,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24.03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9.58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559,033.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中胤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胤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9.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环旭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环旭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7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5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9月1日至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9,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购买的最高价为19.13元/股、最低价为17.6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096,84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38,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19.18元/股、最低价为13.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338,1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 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7 永安期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安期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8.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7月1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及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要求,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3%,购买的最高价为14.83元/股、最低价为14.5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998,687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2025 9 4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普通股 9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6%,回购的最高价为16.09元/股、最低价为14.5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997,18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双塔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双塔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7.95元/股。公司2025年7月8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7.95元/股调整为7.93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5-015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3,591,5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71,758,927.96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7.93元/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等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47 德才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才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方案暨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2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49%,购买的最高价为15.96元/股,最低价为10.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97,28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正和生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和生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若后续股价持续超出当前上限16元/股(含),公司将继续动态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以保障回购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22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6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8.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7.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1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宝莫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莫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述 2024年4月,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与蔡建军、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众鑫”)、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景矿业”)在成都市共同签署《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建军、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由湖南众鑫回购成都宝莫持有的日景矿业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12月,湖南众鑫依据《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剩余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约定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日景矿业股权过户至湖南鑫聚名下。 2025年2月28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提交的《延期并分期付款申请书》,申请将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并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前结清。 依据《股权回购协议》相关约定及上述申请,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以下合称“交易对手方”)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交易对手方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实际至2025年6月30日,成都宝莫已累计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回购价款、回购溢价款及违约金190,380,000.00元,尚余38,504,874.01元股权回购价款及自2025年7月1日开始的违约金未支付。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交易对手方向成都宝莫支付了上述所欠股权回购款项38,504,874.01元。此外,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提出申请,希望免除从2025年7月1日开始的违约金。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暨豁免部分违约金的议案》,同意豁免交易对手方自2025年7月1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日(2025年9月4日)的违约金1,325,543.59元,并同意成都宝莫按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所持日景矿业股权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豁免交易对手方部分违约金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日景矿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交易将全部完成。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17:22 能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能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503,9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1.35%,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95.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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