峆一药业(43047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20:16:58 中财网
原标题:峆一药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峆一药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则制度的情况保荐机构督促峆一药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 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查阅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 并查阅公司三会文件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 行账户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 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情况等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 议等资料、日常沟通、访谈、现场拜访等方式,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
5、现场核查情况2025年 5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2025年 1-6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发表了以下专项意 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签 收单管理等问题详见2025-004公告《关于 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 用不适用
5、关联交易不适用
6、对外担保不适用
7、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8、对外投资不适用
9、公司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不适用
10、其他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 1-6月,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的承诺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不适用
4、回购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5、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 承诺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不适用
7、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 诺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 措施不适用
11、其他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措施
峆一药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来山于 2025年 1月 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董来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签收单管理等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学习。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峆星药业的经营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峆星药业向少数股东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了其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园区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辅助设施,主要用作生产及办公场所,租赁期限至 2026年 8月。尽管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等房产及土地的权属证明,但相关资产目前处于抵押状态,且宝氟龙科技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若宝氟龙科技有限公司后续确定正式重整方案,或因无法达成重整方案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峆星药业所租赁的场地存在被法院强制拍卖的风险,届时峆星药业可能面临搬迁。

2、销售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若主要客户因自身产品经营策略、存货管理策略调整或整体生产经营状况变化,进而调整甚至缩减对公司产品的订单结构与规模,可能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若主要客户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亦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虽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且部分产品的生产涉及危险工艺,因此对运输、存储、使用规范,安全设备配置及生产操作标准均有较高要求。若公司在未来扩大生产规模的过程中,未能持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或因部分生产环节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在使用管理中出现疏漏,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亦或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疏忽、员工操作不当、设备出现故障及遭遇自然灾害等情况,均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监控领域,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此制定了较高的污染治理标准,同时下游客户对公司环保状况亦有严格要求。环境保护与排放治理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随着国家环境管理标准持续提升,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若公司在环保政策调整时未能及时达标,可能面临限产、停产或环保处罚的风险;此外,环保标准的提高也将加大公司环保投入,增加经营成本,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5、对外贸易波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占比较高,且内销客户中的部分贸易商采购产品后最终亦销往境外。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销往韩国、日本等国家,针对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的贸易尚未有严格限制政策。但受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在该类产品进口贸易政策、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调整的可能,公司仍面临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动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6、原辅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各类产品所需的化工产品及初级中间体等,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影响较大。若上游行业因周期性波动、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形成较大压力,进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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