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68825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21:45:23 中财网
原标题:创耀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创耀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超珣、徐建豪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59.SH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365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批复,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耀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964.51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 1 1 2025 6 30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项目工作内容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 续督导工作。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 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项目工作内容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制度。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 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 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 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 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 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创耀科技股票于2025年3 月17日、3月18日和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3月 20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项目工作内容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4 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2025年1月3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创耀(苏 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关于创耀(苏州)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 查意见》; 2025年4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创耀 (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创耀 (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3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创耀(苏 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 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新产品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研发方向为有线及无线通信芯片的设计及其解决方案的开发,产品主要面向家庭终端接入、工业、电网等对精度、速率、同步性要求较高的场景,具备较高的研发技术难度。公司每年投入大量成本开发新产品,如果公司在产品定义、市场方向等上出现错误判断从而导致新产品研发失败或者交付延期,错过产品导入市场的合适时机,将导致公司无法收回前期投入的研发费用,影响到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甚至面临客户流失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技术和客户需求的趋势发生改变,若公司不能及时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导致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不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以及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短缺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半导体设计行业为智力密集型产业,人才是保障公司战略得以实施、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历来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注重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通过多年来对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及储备,已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开发与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技术研发团队,并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技术创新机制。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所处行业的快速发展,整个行业对高技术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仍不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缺乏的风险。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者引进失败,将对技术研发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行业波动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一定的波动周期,如果未来国内和国际经济下滑,可能导致行业内客户需求受到影响,进而导致公司销售规模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通信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芯片版图设计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通信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具体包括接入网网络通信领域、电力线载波通信领域的应用。其中电力线载波通信领域的主要客户为电网HPLC芯片方案提供商;接入网网络芯片主要终端客户为通信设备厂商;芯片版图设计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主要客户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前述业务板块对应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及产业政策变动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市场需求、国内电网公司的相关政策,以及境外接入网的铜线接入市场需求、公司境外客户所在国家的宏观政策与海外电信运营商的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逆全球化思潮出现。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客观不利影响,中国企业将面对不断增加的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报告期内,公司境外直销客户及经销商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地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各地区销售情况变动主要系下游接入网网络设备制造商竞争格局导致,贸易摩擦未对公司销售收入构成影响。但未来若这些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公司接入网产线业务收入持续下滑的风险
公司接入网网络芯片及解决方案业务收入持续下降,主要原因系受下游客户需求减少导致部分芯片渠道商采购额下降所致。如果未来接入网网络芯片及解决方案业务下游客户需求仍未回暖、接入网芯片产能受限、市场竞争加剧或者公司在短期内未能开拓新的渠道客户,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 1-6
年 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8,321.1328,503.72-3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0.143,496.74-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1.562,886.29-7.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0.86-7,743.83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750.42152,508.680.81
总资产183,566.71206,651.62-11.17
2025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 1-6月2024年 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31-6.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31-6.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0.240.26-7.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92.31减少0.2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1.751.91减少0.1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0721.20减少0.1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21.13万元,同比下降3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0.14万元,同比下降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1.56万元,同比下降7.44%。2025年上半年度,受行业及市场环境影响,接入网网络芯片及解决方案业务下游客户整体需求节奏变缓,公司接入网业务收入规模下降,进而导致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有所下降。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0.86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跟进客户回款情况,回款情况良好,及公司支付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83,566.71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750.42万元,较上年末上升0.81%,主要系公司上半年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导致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下降,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持续为正,净资产整体规模仍有所上升。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创耀科技自成立始便专注于通信芯片领域,多年来不断围绕通信芯片的设计与研发积累核心竞争力,发展成为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物理层核心通信算法能力”和“大型SoC芯片设计能力”的公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一)核心业务具备竞争实力,迭代升级保持技术优势
1、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自宽带电力线载波通信时期切入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设计领域,积累起技术领先优势,在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力线载波通信芯片,能够适应我国低压配电网复杂的电力线特性环境,实现更高的通信速率、更可靠的工作运行状态、更高的抄表成功率以及稳定的远程控制和需求侧管理功能。2023年,国家电网公司全面启动HPLC+HRF双模通信模组招标,双模通信技术为物联网智能设备节点提供了动态、自适应电力线与无线两种信道接入方式,二者通信信道特征具有互补特性,从而最大程度提升通信的时效性和可靠性。针HPLC
对双模芯片的 部分,公司不断优化其性能,相比单模芯片,在对抗电力线脉冲噪声和电力线窄带噪声等方面的性能有显著提升。针对双模芯片的无线部分,公司提早布局射频芯片技术的积累,设计了具有高可靠性和低功耗的基带算法和射频模块,在灵敏度、对抗多径、对抗邻道干扰等方面能够满足电网的测试及应用需求,在同类产品中具有先进性。公司授权的多家合作厂商送检也相继通过检测,进一步证明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实力以及把握行业趋势的能力。

2、接入网网络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
DSL为全球主流有线宽带的接入方式之一,在欧洲、中东及非洲地区的终端接入通信中仍然占据重要的位置,并且仍在持续演进,公司研发设计的DSL接入网网络芯片已至第四代G.fast技术标准。在WiFi芯片方面,公司的芯片产品属于WiFiAP芯片,主要用于路由器、网关等网络通信设备,WiFiAP芯片支持更高的带宽、更多的频段和用户数量,可实现的通信速率更高,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总体而言,相较台湾厂商,公司的接入网芯片技术具备一定竞争实力,虽较博通尚有一定距离,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3、芯片版图设计服务
在芯片版图设计的工艺水平方面,目前行业内高端芯片主流设计工艺在16nm-5nm,3nm工艺已在小规模试产,中低端芯片设计工艺在40nm-28nm左右,特种工艺和大量成熟的电源管理类芯片设计工艺在180nm左右,5nm/3nm工艺代表了目前芯片版图设计的最高工艺水平,预计未来高端高集成度芯片的设计工艺会继续向3nm-1nm发展。公司芯片版图设计所掌握的工艺水平始终处于摩尔定律实现的前沿,目前,公司已具备16nm/14nm/10nm/7nm/5nmFinFET工艺芯片版图设计能力,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新一代短距无线星闪芯片与解决方案业务
现有的典型的无线短距通信技术,受限于技术上前向兼容等要求,存在某些技术性能的先天局限,如抗干扰性、可靠性和通信时延,或者在某些方面的技术潜力已靠近天花板,如可靠性和高密度部署。相比传统短距无线技术,星闪技术采用了最新的Polar码等5G关键技术和中心调度等创新理念,具备低时延、高吞吐、高并发、高可靠、抗干扰、精定位六个核心技术能力,而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智能汽车和智能制造则是目前星闪瞄准的核心场景。

公司作为首批加入星闪联盟的通信芯片设计厂商,已完成SLE和SLB两款星闪芯片的研发和流片。公司凭借在星闪协议标准早期的投入和对无线技术的深刻理解,目前已实现对无线鼠标、机顶盒及其遥控器厂商的销售,公司有望抓住在短距无线领域标准国产自主化和技术升级的契机,在中高端无线终端设备领域获取新的业务增长机会。

5、EtherCAT从站控制芯片及解决方案
公司自2022年开始对工业通信领域投入研发,并加入ETG技术协会成为会员。创耀科技获得德国倍福公司(Beckhoff)正式授权并推出首颗EtherCAT从站控制芯片;目前该芯片已实现向工业、医疗等领域客户的销售。创耀科技EtherCAT从站控制芯片,集成了倍福自动化授权的ESCcore模块,支持2/3端口的EtherCAT通信,包括8个现场总线存储器管理单元(FMMU)和8个同步管理器(SyncManager),64bit分布式时钟,适用于电机运动控制、工厂和过程自动化以及人形机器人关节通信模块等多个领域。它提供的SPI/SQI/HBI接口允许与主机总线进行高效通信,并通过数字I/O模式优化系统的成本。

在应用方面,创耀科技研发的EtherCAT从站控制芯片是一款功能丰富的EtherCAT从站芯片,适用于电机运动控制、工厂和过程自动化以及人形机器人关节通信模块等多个领域,对于机器人的网络连接和实时控制起到关键作用。在实际项目中,可以构建出各种复杂的自动化控制解决方案。

(二)持续高比例的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提供动能
公司深知持续的高水平研发投入是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通信半导体设计行业技术门槛高,新进入者需经长期技术积累方能立足。为此,公司始终保持着大额的研发投入和较高的研发投入占比。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38,608,568.48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07%,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27.36%。

公司不仅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还拥有较大比例的技术及研发人员队伍,不断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为产品升级和业务领域的稳步拓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不断夯实核心业务的技术实力,同时提前布局车载、工业等新的通信场景下的芯片需求,丰富产品线和产品应用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成为业内知名的有线和无线通信芯片及解决方案公司的长期战略。

(三)矩阵式平台化管理,多产品线多元发展
研发和设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环节,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为IC IC DSP
此设立了数字 部、模拟 部、系统硬件部、 软件部、网关软件部、嵌入式软件部、预研部和测试支持部等研发部门,并设立电力物联网产线、接入网产线、工业通信产线、新短距无线产线、技术合作产线等产品线。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采用矩阵式的平台化管理,以提高研发效率和对市场的响应速度。公司矩阵式平台化管理的方式,有利于对已有技术的复用,对市场需求有较高的适应能力,为公司内部孵化出适应市场环境的新产品线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公司储备的工业通信、新短距无线通信等产品线研发节点正稳步推进,有望为公司增加新的营收增长点。

(四)良好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保障公司稳定经营
公司接入网网络芯片的终端用户为运营商市场,大型电信运营商对网络设备及芯片产品性能的要求极高,市场准入门槛也相应较高。同时,由于网络设备在使用期间需要持续对软硬件进行维护、升级和技术支持,因此,一旦建立合作关系,运营商对于供应商及产品的粘性也较强。国网、南网作为电力基础设施的运营和建设主体,具有完整的招标投标程序,对芯片质量的稳定性要求也非常高。

随着电力通信技术标准的不断升级,对芯片的迭代需求和技术要求也愈发提高。

公司作为间接供应商的技术实力已经过长期的、充分的验证。同时,公司与主流的晶圆制造、半导体封测、通信设备终端厂商等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运营,具备抗风险能力。

(五)专业高效的研发技术团队,保持企业长期竞争力
人才是科技型企业保持长期竞争力的根本,具有创造力和竞争力的研发团队是公司能够不断完成技术迭代并开拓适应新通信场景产品的基础。创耀科技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对人才的重视和对员工的尊重植入企业文化之中。公司通过系统化的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系统地建立了人才培养、社会及校园招聘、奖励分配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从而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体系。通过资深员工帮带和在项目中锻炼成长等方式,帮助员工提高技术能力,积累项目管理经验。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如帮助员工解决租房问题、组织全员福利活动、搭建企业爱心帮扶平台、提供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等,努力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员工福利,与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增强员工凝聚力和企业向心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3,860.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12%,主要源于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职工薪酬以及材料费的减少所致。公司实施降本增效策略,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财务健康,从而增强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领域覆盖xDSL芯片、高性能宽带电力载波通信芯片、短距无线高速AP芯片、高速工业总线互联芯片及车载新无线短距通信技术。

电力载波领域,公司双模产品已进入稳步发货阶段,公司将继续跟踪国家电网新标准的进展,加大研发投入,扩展国家电网相关的芯片种类,丰富相关产品矩阵。除智能电网用电信息采集领域以外,公司自主研发的模块产品已成功投入光伏通信领域。

无线短距领域,公司推出的TR53XX系列星闪芯片及解决方案,集合BLE5.4及WIFI6通信协议,广泛应用于HID鼠标、键盘、多模遥控器、无线定位钥匙、运动相机等智能终端。公司星闪芯片解决方案支持适配PWM3395、PWM3311等主流传感器,支持BLE、USB2.0、SLE三模切换,支持无线1K、2K、4K、8K回报率,支持有线8K回报率,传输距离10-25m,支持Windows、Linux、MacOS、Android等主流操作系统。公司星闪SLE、WIFI透传方案,支持SLE/WIFI、SLE/BLE、SLE/WIFI/BLE三种模式共存场景,支持1M/2M/4M物理层带宽,支持最大12Mbps空口传输速率、提供最大150Mbps物理层速率、支持多类型通信接口,已应用在机顶盒、扫地机器人、割草机等使用场景,并与相关行业头部客户展开合作。

工业总线领域,公司持续推出的多款工业通信芯片TR82xx系列芯片,具备超高精度时钟同步、超低时延数据转发、超高链路可靠性,接收加发送的数据传输时延达纳秒级。EtherCAT从站芯片目前已达到国际竞争对手主流参数水平,在此领域的国产替代正稳步推进,目前已与工业总线IO模块商、电机驱动器厂商、工业和协作机器人厂商、工业传感器和工业仪表厂商等领域产业伙伴展开合作,开始应用于具身机器人关节电机通信模组并取得良好反馈。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332,000,000.00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92,780,00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1,239,220,000.00
减: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536,183,760.80
加:2022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17,758,152.06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720,794,391.26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282,939,893.10
加:2023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24,421,989.31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462,276,487.47
减: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37,354,023.14
加:2024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2,113,721.38
截至 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24 12 31427,036,185.71
减:2025年1-6月募投项目使用16,259,744.53
减:2025年1-6月超募资金永久补流249,480,000.00
加:2025年1-6月现金管理及利息净额9,410,230.00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170,706,671.18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168,800,000.00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06,671.18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加计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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