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瑞华泰(688323):瑞华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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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7:20: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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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瑞华泰:
瑞华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
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
瑞科转债
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00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9,157.93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59,157.93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2.73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
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
瑞华泰”)向
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可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2025-015
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
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 截至目
前担保
余额 | 本次新
增担保
额度 | 担保额
度占上
市公司
最近一
期净资
产比例 | 担 保
预 计
有 效
期 | 是
否
关
联
担
保 | 是
否
有
反
担
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 | | | | | |
深圳
瑞华
泰薄
膜科
技股
份有 | 嘉兴
瑞华
泰薄
膜技
术有
限公 | 100% | 74.62% | 59,157.93 | 2,000.00 | 2.20% | 融 资
项 下
债 务
履 行
期 限
届 满 | 否 | 否 |
限公
司 | 司 | | | | | | 之 日
起 三
年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汤昌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0MA2CU8X07C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3月19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市场西路300号 |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经营:4微米至200微米高性能聚酰亚胺薄
膜、航空航天舰船特定环境应用聚酰亚胺薄膜、高频低
介电聚酰亚胺电子基膜、高铁及风电长寿命耐电晕聚酰
亚胺复合薄膜、低温超导和核能特种绝缘聚酰亚胺薄膜
光学级透明和白色聚酰亚胺薄膜、热塑性聚酰亚胺复合
薄膜、高储能电池聚酰亚胺隔膜材料;提供有机发光半
导体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电子屏蔽复合
薄膜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射频和电子标签复合薄膜材料
技术解决方案、热管理基材和防护材料技术解决方案、
微电子封装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高性能聚酰亚
胺薄膜及应用的制备技术和装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经营
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智能、传感、量子和石墨烯薄膜
新材料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柔性显示、智能穿戴和薄
膜太阳能新材料技术和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度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3,518.35 | 171,059.35 |
| 负债总额 | 129,483.16 | 124,640.58 |
| 资产净额 | 44,035.20 | 46,418.77 |
| 营业收入 | 9,493.02 | 16,006.30 |
| 净利润 | -2,383.57 | -3,043.0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2、债务人:嘉兴
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2,0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157.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7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