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皖维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楼百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袁大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此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史方圆先生,副总经理许宏平先生、许献智先生、总经理助理唐运昌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年产 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梁翔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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