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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宇精工(83190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8:40:24 中财网
原标题:舜宇精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舜宇精工”)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则制度的情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并有效执行规 则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度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同时 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
5、现场检查情况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 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 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2025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风险排查、委 外加工业务、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与武汉通诚达存在关 联方资金往来问题说明及措施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不适用
问题说明及措施:
2025年1-6月,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武汉舜宇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通达”)的少数股东武汉通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诚达”)发生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是否已偿还
 拆入    
1通诚达308,799.212024/12/31-本期尚未偿还
截至2025年6月30日,舜宇通达向通诚达拆入的资金及利息余额30.88万元尚未偿还完毕。舜宇精工拟收购舜宇通达一期项目资产,并在完成收购后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舜宇通达,同时解决舜宇通达与通诚达资金拆借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舜宇通达一期项目资产收购事项已完成,目前正在履行定向减资涉及的审计、评估程序,待审计评估结果出具后,将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推进舜宇精工在舜宇通达的定向减资事宜。保荐机构将督导公司尽快完成舜宇通达定向减资事项,减少类似资金往来的风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项目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自愿限售承诺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项目是否履行 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劳动用工相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土地房产相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4、关于上市后违法违规行为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不适用
15、关于印尼舜宇厂房租赁相关事宜的承诺不适用
16、其他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公司治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将会在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内控制度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内控制度的建设不能对应提高,公司将面临经营规模扩展引发的管理风险。

2、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这些经验和技术由相关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受内外部因素影响,一旦上述人员发生离职的情况,仍有可能导致技术泄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流动性风险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08、0.57,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营模式及安徽公司项目建设需要新增银行借款所致。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随营业收入规模同步增长,同时公司以自筹资金开展安徽公司项目建设,公司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4、存货管理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存货水平较高。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27,393.7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2,785.86万元。如果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会增加公司存货管理或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来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6、子公司异地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在武汉、安徽、柳州及印尼分别设立子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子公司数量未来可能继续增加,使得公司在采购销售、运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增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保持管理资源满足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的运作机制有效运行,将可能因管理和控制不到位而产生管理风险。

7、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延锋汽饰、新泉股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一汽集团、上汽集团等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合计为63.24%,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8、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6,710.07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2,490.67万元。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若未来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则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9、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受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及下游整车行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如果未来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不及预期,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下游客户减产、停产及终端消费者购车意愿下降等不利条件影响;同时行业内大多数企业主要以二级供应商身份参与全球汽车产业链体系,市场份额较为分散,行业整体集中度不高。若公司无法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竞争优势,无法适应汽车内饰件行业整体发展变革节奏,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并对公司销售规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10、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粒子(PC/ABS、PP)等。近年来,由于全球局势动荡,塑料粒子作为一种工业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变动,存在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可能。

1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到项目毛利差异、收入结构变化、外协采购比重上升、下游整车制造领域需求波动及宏观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提高议价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或降低生产成本,则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1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欧元、美元、印尼盾等外币计价结算,人民币汇率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为-4.14万元。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剧烈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风险,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13、劳动用工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因季节性用工需求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若公司用工管理不当或外包供应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4、募投项目产能消化不足及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的风险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智能功能件与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和汽车智能化及高端制造装备研发项目。其中,汽车智能功能件与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内饰功能件及模具产能将有效提高。若相关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或者公司产品销售开拓不力,公司有新增产能无法顺利消化的风险。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高。随着新增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会出现较快增长。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增加而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廖晓靖 何璐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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