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环能(87370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 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半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 厦环能”)的保荐机构,负责广厦环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协助和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 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包 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文件;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按 照相关法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 报道等情况;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 施等承诺事项;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及现场检查工作, 出具对应的报告; 6、督促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 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 充分履行承诺。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1-6月,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 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控制权变动、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发行人或者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等方面不存在重大 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 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关注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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