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30126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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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8:51: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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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大九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大九天 |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峰 | 联系电话:010-60837549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洋 | 联系电话:021-2026237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项目 | 工作内容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
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具体要求、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短线交易等持续督导关注事项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
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保荐人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
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 | 保荐人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公司章程以及内部制度,对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文件及议事规则、信息
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
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4.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变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
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
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关
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取得了关联
交易明细,查阅了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查阅了信息
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
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
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取得2025年
1-6月新增长期股权投资资产的相关协议、出资凭证,当期
公司未进行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未发现公司在
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
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
等)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
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 |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事项
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募集资金台账及大额凭证、关联交易
明细及大额凭证等资料。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 |
11.其他(包括
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
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
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访谈。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153.70万元,
同比增长13.01%;归母净利润306.79万元,同比下降
91.90%,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动成本费用增加、利
率下行导致利息收入减少以及政府补助结转减少所致。未
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分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直接及间接股东均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事项 | 说明 |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担任辉芒微电
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
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
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
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
号》5-15的核查要求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
额资金流水、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
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
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我
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
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
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
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
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峰 何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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