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00076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9:11:19 中财网
原标题:西藏矿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5-02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
月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
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尼拉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和网络)
761人,代表股份115,076,36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
的22.0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8,733,48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0.8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0人,代表股份6,342,882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21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0人,代表股份
6,342,88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2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0人,代表股份6,342,88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217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4,122,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的99.1708%;反对672,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5844%;弃权281,75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2448%。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88,6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的84.9555%;反对672,5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0.6025%;弃权281,75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442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4,305,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的99.3297%;反对435,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782%;弃权336,15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2921%。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71,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的87.8390%;反对435,2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8613%;弃权336,15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5.2996%。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鹏康、胡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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