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0028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银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5)主持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宋萍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9,042,290股,占本行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股份总数2,461,392,789股的27.5877%(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50.00%时,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该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无表决权)。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4,236,50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24.54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805,787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3.0392%。 3.本行董事6人、监事2人和高级管理人员5人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8,76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2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1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53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2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4%;弃权19,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677,945,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5%;反对28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弃权81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0%。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77,63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反对23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1,17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四)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12,341,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3%;反对65,528,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1%;弃权1,17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6%。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12,341,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3%;反对65,528,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1%;弃权1,17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612,257,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648%;反对65,884,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6%;弃权90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 (七)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612,345,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8%;反对65,88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3%;弃权807,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八)关于修订《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612,34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2%;反对65,528,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1%;弃权1,17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 (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12,335,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63%;反对65,525,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7%;弃权1,18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玉恒、邰恬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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