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30096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9:15:48 中财网
原标题:晓鸣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5-146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杜建峰先生
(注:公司董事长魏晓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现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杜建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87,740,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036,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6,704,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6,704,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6,704,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和表决:(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7,687,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5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5%;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7,69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1%;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56,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1%;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7%。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7,691,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5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2%;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6%。

2.0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7,691,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9%;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5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2%;反对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6%。

2.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7,69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55,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77%;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6%。

2.05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7,68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5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49%;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4%。

2.06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7,699,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6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0%;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2%。

本议案获得逐项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7,69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66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6%;反对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继辉律师、陈海东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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