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83477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9:21:06 中财网
原标题:艾能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聚”、“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艾能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 督导期内,艾能聚有效执行了规则 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每半年度前往公司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 艾能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 关规定。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 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本持续督导内,公司在规范运 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检查情况保荐机构开展了艾能聚2025年上半 年度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 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 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 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保荐机构对艾能聚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
 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对外投资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10、其他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公司所处的太阳能光伏行业系国家重点扶持领域,行业的景气程度与政策扶持力度密切相关,对于产业政策的变化高度敏感。近年来,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之一。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2021年 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 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我国光伏发电步入“平价”时代。光伏行业对产业政策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但其受产业政策的影响仍较大。产业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光伏行业的新增装机容量,从而进一步影响光伏产业链上下游的产品需求和价格。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将对光伏行业发展造成冲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