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002465):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7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6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号)。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7.6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54元/股。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9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号)。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503,8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3.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2.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791,164.24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间和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骨干员工与公司形成命运共同体(长期)、利益共同体(中期)和责任共同体(日常),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股本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9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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