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253,797,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3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3,040,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1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757,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3人,代表股份997,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4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757,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选举冯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7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10%。 表决结果:冯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蒋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90,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9,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510%。 表决结果:蒋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冯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5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5,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220%。 表决结果:冯晓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毕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6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166%。 表决结果:毕文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李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7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5,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04%。 表决结果:李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1选举韩木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7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623%。 表决结果:韩木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宁振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56,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21%。 表决结果:宁振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周昌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53,186,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40%。 表决结果:周昌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万睿成、刘春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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