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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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5日 20:47: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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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扬杰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
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
扬杰科技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46人,代表股份276,924,188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60,630,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75%;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2人,代表股份16,294,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8%。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442人,代表股份16,294,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88%。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s)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846,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9%;反对61,7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1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216,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23%;反对6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3789%;弃权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提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718,5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18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88,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78%;反对184,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1309%;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