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福石控股(30007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本次案件涉及金额:5,446.49万元。 4.对公司损益影响:公司已于2024年度对本起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暂未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被告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已申报债权,本次判决明确了债权金额,但后续债权实现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有关前期公告的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因与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汽车”)服务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桐乡法院”)提起诉讼。 1.受理机构: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浙江省桐乡市 3.立案时间:2024年12月4日 4.原告:迪思公关 5.被告:合众汽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案件前期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085 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 诉讼过程中,因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53,550,712.01元的本金债权及利息债权(以53,550,712.01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LPR标准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保函费。 审理中,桐乡法院根据双方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认定了相关服务合同及应付服务费情况。 (三)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桐乡法院于2025年9月8日作出的(2025)浙0483民初23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原告对被告享有债权54,464,941.67元; 2 314,554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 元,由被 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判决生效情况 该判决尚未生效。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已于2024年度对本起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暂未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被告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已申报债权,本次判决明确了债权金额,但后续债权实现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2025)浙0483民初2349号《民事判决书》;2 (2025) 0483 28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浙 破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9 8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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