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6:45:50 中财网
原标题:福达股份:福达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福达股份 股票代码:603166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GUILINFUDACO.,LTD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9月15日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11时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桂林市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黎福超先生
五、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2、会议主持人主持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题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股东发言提问
4、股东投票表决
5、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6、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7、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8、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五、会议结束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中期票据,并在中期票据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本数),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利率。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5、发行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保障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发行,提高相关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办理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3、签署、修订、呈报、执行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5、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酌情进行相应调整;6、办理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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