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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30082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7:05:51 中财网
原标题:贝仕达克: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7)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1.00、2.01、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2.00需要逐项表决。

(3)为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2、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二)、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方颖娇、朱丽蓉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22”,投票简称为“贝仕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附件二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2.00《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7)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 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需签名,如委托人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法人)或姓名(自然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或身份证 (自然人)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如有)姓名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登记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体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5日16:00之前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2025年9月11日14:00前到达会议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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