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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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7:20: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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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泰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
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其中,持有本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07%)的股东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重科”)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52,1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股东
中联重科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68,4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48,000,000股减少至47,5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9.07%减少至18.88%。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股东
中联重科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与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286,971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47,531,600股减少至44,244,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8.88%减少至17.58%。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中联重科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641,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44,244,629股减少至42,603,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7.58%减少至16.92%。
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联重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获悉
中联重科于2025年8月21日至9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与集合竞价方式累积减持本公司股份2,155,75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42,603,629股减少至40,447,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6.92%减少至16.07%。
中联重科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中联重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7.3—
2025.8.25 | 20.31 | 20.11-27.08 | 2,517,374 | 1.00 |
| 大宗交易 | 2025.8.11-
-2025.9.5 | 21.45 | 19.90-23.02 | 5,034,750 | 2.00 |
| 合计 | —— | —— | —— | 7,552,124 | 3.00 |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中联重科 | 合计持有股份 | 48,000,000 | 19.07 | 40,447,876 | 16.07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000 | 19.07 | 40,447,876 | 16.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中联重科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股东
中联重科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