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迈赫股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徐烟田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8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42%。张韶辉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21%。 4、减持期间:徐烟田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张韶辉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且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各自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各自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徐烟田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则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除应遵守前款承诺内容外,减持数量还应当符合本人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中有关减持数量限制的内容。(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5)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股东张韶辉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则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除应遵守前款承诺内容外,减持数量还应当符合本人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中有关减持数量限制的内容。(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5)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徐烟田、张韶辉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保持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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