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钦(600753):海钦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海钦 公告编号:2025-075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 范桂铭,自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晗 周晗,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文凌 赵文凌,自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晗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晗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及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定价。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1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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