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000633):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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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8日 21:11: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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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合金投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疆
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35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6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汇能源”)与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恒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5年8月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九洲恒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云章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028、2025-030、2025-031)。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控股股东九洲恒昌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5,178万元;拟增加与原控股股东
广汇能源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1,33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均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士发先生已予以回避表决。本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
易内容 |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 2025
年原
预计
金额 | 本次增
加预计
金额 | 本次增
加额度
后预计
总金额 | 截至披
露日已
发生金
额 | 上年
发生
金额 |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务 | 九洲恒昌
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
司 | 房屋租
赁费及
购买设
备 | 同于市
场价 | 0.00 | 125.00 | 125.00 | 0.00 | 0.00 |
| | 借款及
利息 | 同于市
场价 | 0.00 | 2,550.00 | 2,550.00 | 0.00 | 0.00 |
| | 车辆租
赁费 | 同于市
场价 | 0.00 | 2,503.00 | 2,503.00 | 0.00 | 0.00 |
| 新疆汇申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 | 电费 | 同于市
场价 | 0.00 | 1,300.00 | 1,300.00 | 399.40 | 159.52 |
| 哈密广汇
物流有限
公司 | 房屋租
赁费 | 同于市
场价 | 0.00 | 30.00 | 30.00 | 2.06 | 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085370552X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云章
注册资本:8,09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汽车城物流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74,189.47万元,净资产为99,735.88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3,395.01万元,净利润为1,409.5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九洲恒昌持有公司20.7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一)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九洲恒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新疆汇申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汇申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22MACMC6MM0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淖公路西侧广汇生活区办公楼一层10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2,963.59万元,净资产为9,901.02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808.26万元,净利润为-406.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汇申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申
新能源”),为公司原控股股东
广汇能源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汇申
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55645547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鑫强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北路216号哈密地区运管总站综合办公楼北侧第五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71,276.34万元,净资产为93,259.17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7,107.02万元,净利润为32,735.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广汇物流”),为公司原控股股东
广汇能源全资子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二)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查询,哈密广汇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九洲恒昌及其子公司借款、租赁房屋、车辆及采购商品,其价格是由公司与九洲恒昌及其子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谈判确定,交易公允。公司本次增加向
广汇能源子公司租赁房屋、采购商品主要系向其旗下控股子公司汇申
新能源采购商品,向其全资子公司哈密广汇物流租赁房屋,上述价格主要是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降低采购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
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