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025 9 8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松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01人,代表股份477,753,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520%。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474,277,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049%。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2人,代表股份3,476,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7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吴凯庭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代为出席;董事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杨明先生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9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反对33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弃权2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2,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89.5510 336,36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6%;弃权2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69,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92,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26%;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477,362,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2%;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5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85,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12%;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弃权5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477,38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反对31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4,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78%;反对31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0%;弃权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77,362,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2%;反对33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弃权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85,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12%;反对33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6%;弃权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77,38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弃权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9,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18%;反对31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0%;弃权5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477,395,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31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4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8,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8%;反对311,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60%;弃权4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477,387,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5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9,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18%;反对31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4%;弃权5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477,38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反对32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弃权4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4,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78%;反对32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0%;弃权4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477,37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9%;反对33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46,050 0.0096 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93,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843%;反对33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0%;弃权4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477,393,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反对31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4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6,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459%;反对311,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4%;弃权48,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1.3967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477,38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反对32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4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4,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978%;反对32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4%;弃权4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A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9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2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3,112,8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510%;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8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6%;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2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0,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89.4963 336,06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弃权2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83,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弃权3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5,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496%;反对33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弃权3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400,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反对31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3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2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416%;反对31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60%;弃权3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74,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8 344,260 0.0721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3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9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37%;反对34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8%;弃权3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369,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35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弃权3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91,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97%;反对35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65%;弃权3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吓虹和刘昭怡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9月0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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