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比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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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8日 21:50: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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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星源材质:《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比对表

《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条款比对表
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事宜,制定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于2025 6 19 2025
年 月 日经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的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现对《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 |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形式。
如公司的股本包括无投票权的股份,则
该等股份的名称须加上“无投票权”的字
样。如股本资本包括附有不同投票权的
股份,则每一类别股份(附有最优惠投
票权的股份除外)的名称,均须加上“受
限制投票权”或“受局限投票权”的字样。
任何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或者任何
要求将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
上的人,如果其股票遗失,可以向公司
申请就该股份补发新股票。内资股股东
遗失股票,申请补发的,依照《公司法
相关规定处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遗
失股票,申请补发的,可以依照境外上
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
证券交易场所规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
理。 |
第六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在股东
会上发言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代理人无需是
公司的股东。 | 第六十九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在股东会上发
言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
一人或者数人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出席和
表决。代理人无需是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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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
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
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
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
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
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如该股东为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
该股东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个或
以上人士在任何股东会或债权人会议
上担任其代表;但是,如果一名以上的
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
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
种类,授权书由认可结算所授权人员签
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认可结算
所(或其代理人)行使权利(不用出示
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或进一步的
证据证明其正式授权),且须享有等同
其他股东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发言及
投票的权利,如同该人士是公司的个人
股东。 | 第七十二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
在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关会议召开前
二十四小时,或者在指定表决时间前二
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
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
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
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
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
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如该股东为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
该股东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个或以
上人士在任何股东会或债权人会议上
担任其代表;但是,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
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
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
授权书由认可结算所授权人员签署。经
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认可结算所(或
其代理人)行使权利(不用出示持股凭
证、经公证的授权和/或进一步的证据证
明其正式授权),且须享有等同其他股
东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发言及投票的
权利,如同该人士是公司的个人股东。 |
第九十二条 ......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
(三)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
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
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
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
的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 第九十二条 ......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
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
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
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
容。 |
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 | ...... |
第九十八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
持有人或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或
GDR存托机构作为GDR对应的A股基
础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
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
“弃权”。 | 第九十八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
人或依照中国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
条例所定义的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
或GDR存托机构作为GDR对应的A股
基础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
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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