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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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6:00: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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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昌红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昌红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璐 | 联系电话:021-20262214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磊 | 联系电话:021-2026220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深圳市昌
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
人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获取并复核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获取并复核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获取并复核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 |
| 披露,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昌红科技2025年上半年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对相关问题
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
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
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
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
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3.“三会”
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
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程、
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
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
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
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得
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
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取得
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存在重
大问题。 | 不适用 |
8.购买、出
售资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取得了资
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
资产购买、出售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
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
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10.发行人
或者其聘请
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
况 | 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
用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资料。 | 不适用 |
11.其他(包
括经营环
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
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
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
况)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
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补缴税收优惠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补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股份增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
公司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
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
的核查要求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
额资金流水、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
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 |
| 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
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
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
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
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
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
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范璐
年 月 日
孔磊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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