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1:11:56 中财网
原标题:本立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2025年8月29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

2、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反馈意见。

3、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身份信息、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根据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2025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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