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30049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1:30:57 中财网
原标题:润欣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且经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如有)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512,575,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注】
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5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咨询联系人:庞军、赵燕
咨询电话:021-54264260
传真电话:021-542642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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