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3001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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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1:45: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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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仁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塔创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仁药业
股票代码:30011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
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六节备查文件···················································································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华仁药业/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 | 指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及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配股导致持股比例
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漫辉 | |
注册资本 | 9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19409800K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
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 | |
成立时间 | 2000-06-15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 |
经营期限 | 2000-06-15至无固定期限 | |
主要股东 | |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比例 |
1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50% |
2 |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 | 15.00% |
3 | 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 | 7.50% |
4 |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5 | 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6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7 | 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0% |
9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
许永明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云南 | 否 |
张漫辉 | 男 | 总裁/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邓康 | 男 | 董事 | 中国 | 云南 | 否 |
苑林 | 男 | 董事 | 中国 | 山东 | 否 |
寇光武 | 男 | 董事 | 中国 | 山东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 | 持股股东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 603155.SH | 红塔创新 | 22,928,423 | 7.26 |
| | 红塔创新(
1
昆明) | 39,875,919 | 12.63 |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 | 605287.SH | 红塔创新 | 10,150,000 | 7.25 |
注1:红塔创新(昆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红塔创新(昆明)”)为红塔创新全资子公司。
除上表所列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配股综合导致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5 8 4 5%
年月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0,0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红塔创新为公司首发前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2010年8月25日,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时),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22,260,61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42%。在2010年8月25日-2025年9月8日期间,红塔创新因减持及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配股累计持股比例减少5.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59,11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日期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
(股) | 变动比例
(%) | 备注 |
2012.02.29 | 因股权激励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 0 | -0.227 | - |
2012.10.17-
2013.03.06 | 集中竞价减持 | -1,856,632 | -0.850 | - |
2012.12.27 | 因回购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 0 | 0.002 | - |
2013.05.16 | 因转股持股股数增
加 | 20,403,978 | 0 | - |
2013.10.22 | 因回购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 0 | 0.067 | - |
2013.12.31 | 因股权激励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 0 | -0.312 | - |
2014.05.07 | 因转股持股股数增
加 | 20,403,978 | 0 | - |
2015.04.16 | 因回购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 0 | 0.004 | - |
2015.06.16 | 因回购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 0 | 0.100 | - |
2016.06.24 | 因回购持股比例被
动增加 | 0 | 0.105 | - |
2017.05.31 | 因转股持股股数增
加 | 30,605,967 | 0 | - |
2018.02.26 | 因配股持股数量及
比例变化 | 18,363,580 | 0.009 | - |
2021.08.30-
2021.09.03 | 集中竞价减持 | -4,781,481 | -0.404 | 2021年2月3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
9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
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实施情况与减持
计划一致 |
2021.09.30-
2022.03.29 | 集中竞价减持 | -5,700,000 | -0.482 | 2021年9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5),2022年
3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
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7),实施情况与减持
计划一致 |
2022.07.25-
2022.07.27 | 集中竞价减持 | -2,447,200 | -0.207 | 2022年3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年
2022-027 2022
7月2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
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0),2022年11月1日
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
-075),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
致 |
2022.11.23-
2023.2.22 | 集中竞价减持 | -5,989,800 | -0.507 | 2022年11月1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5),2023年
2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实施
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
2024.08.22-
2024.11.08 | 集中竞价减持 | -11,800,000 | -0.998 | 2024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年月 日披露《关于持
2024 9 20
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4年11月8日披露《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 |
| | | |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2),实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
致 |
2025.04.14-
2025.04.29 | 集中竞价减持 | -11,819,960 | -1.000 | 2025年3月20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2025年4月30日披
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 ),实施情况与减
2025-031
持计划一致 |
2025.08.26-
2025.09.08 | 集中竞价减持 | -8,532,400 | -0.722 | 2025年8月4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
合计 | - | 36,850,030 | -5.422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0年8月
25日)持有股份 |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5年9月8
日)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
比例(%) |
红塔创
新 | 合计持有
股份 | 22,260,610 | 10.42 | 59,110,640 | 4.999999 |
|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 | 22,260,610 | 10.42 | 59,110,640 | 4.999999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根据证监会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者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截至2025年1月10日,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4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2%。
本次权益变动适用“刻度说”新规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5%整数倍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华仁药业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减持
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红塔创
新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集中竞
价 | 2025.04.04-
2025.04.29 | 3.00 | 11,819,960 | 1.00 |
红塔创
新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集中竞
价 | 2025.8.26-
2025.9.8 | 3.40 | 8,532,400 | 0.72 |
合计 | 20,352,360 | 1.72 | | | | |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漫辉)
2025年9月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
园株洲路187号 |
股票简称 | 华仁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1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
路2号甲25层GH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继承□
其他 ? (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配股导致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2,260,610股
持股比例:10.4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9,110,640股
持股比例:4.999999%
变动比例:5.4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10年8月25日-2025年9月8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配股导致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被动稀释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漫辉)
2025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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