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0009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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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2:05: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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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众泰汽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深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众泰汽车
股票代码:0009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祥和路8号-9-48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湖大路与威乐路交汇处A2区4号楼25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龙城社区南商路80号龙城花园大厦龙华阁二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东门南路3002号华都园大厦27E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叶长青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金贞淑
住所、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环城路国盛东润枫景
股份变动性质:1、因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续签股东减少,导致持股比例减少;2、因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9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5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7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1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2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7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第六节备查文件..........................................................................................................................2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深
商 | 指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国民数
字 | 指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众富同
人 | 指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万
驰 | 指 | 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深圳力
驰 | 指 | 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 指 | 叶长青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 | 指 | 金贞淑 |
众泰汽车、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指 | 九台农商行 |
新余高新区易股鼎源企业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指 | 新余易股鼎源 |
《一致行动协议》 | |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众泰汽车418778172股股
票被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少的权益变动行
为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江苏深商
公司名称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祥和路8号-9-484 |
法定代表人 | 陈晓航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20191MA22KXH85G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汽车租赁;办公设备
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制造;代驾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
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经营期限 | 2020-09-29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祥和路8号-9-484 |
联系电话 | 0755-83835466 |
2、国民数字
名称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信息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钰镯 |
注册资本 | 5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车载全球卫星定位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车载导
航终端设备、后视镜研发;通讯设备产品的研发;电子产品、计算机及
网络软硬件设备销售;数据库服务;软件服务外包;计算机软硬件的技
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开发;旅游信息咨询、会务服务、科技信息咨询、
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
限制项目);票务代理;旅游用品及工艺品销售(不含象牙及其制品)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
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充电桩的销售;汽车租赁提供代驾服务(不
含驾驶员技术培训);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金融
租赁);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汽车、电动汽车、汽车充电模块的
销售;工程车辆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汽车修
理与维护;提供汽车道路援救服务;充电桩设施的安装;为电动汽车提
供电池充电服务。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4日 |
经营期限 | 2017年12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WBAJ2E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5-86535070 |
3、众富同人
名称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注册地信息 | 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湖大路与威乐路交汇处A2区4号楼2501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吉林深商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9日 |
经营期限 | 2021年11月09日至2060年11月1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0MA7D05JM61 |
通讯地址 | 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湖大路与威乐路交汇处A2区4号楼2501室 |
联系电话 | 15754359423 |
4、深圳万驰
名称 | 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信息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龙城社区南商路80号龙城花园大厦龙华阁二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前海深商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3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经营期限 | 2021年11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H2NA330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龙城社区南商路80号龙城花园大厦龙华阁二层 |
联系电话 | 0755-83835466 |
5、深圳力驰
名称 | 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信息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东门南路3002号华都园大厦27E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全域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9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不含投资类咨询);品牌管理;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10日 |
经营期限 | 2021年1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H2KCP8R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东门南路3002号华都园大厦27E |
联系电话 | 0755-83835466 |
6、叶长青
姓名 | 叶长青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118119**********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栖山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7、金贞淑
姓名 | 金贞淑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22240119********** |
通讯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润枫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5%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股东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下降。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其股权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司法裁定进行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或正在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共持有公司股票7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1%),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累计418,778,172股(占公司总股本8.30%)已被法院拍卖并过户至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名下。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021年12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贞淑、叶长青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满36个月或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7,67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5%,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47,000,000 | 14.81% |
2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81,000,000 | 7.56% |
3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0.59% |
4 | 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000,000 | 0.46% |
5 | 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00,000 | 0.38% |
6 | 叶长青 | 14,671,288 | 0.29% |
7 | 金贞淑 | 13,000,000 | 0.26% |
合计 | 1,227,671,288 | 24.35% | |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12月5日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227,67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5%,下降至1,1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6%,具体如下: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 747,000,000 14.81%
2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81,000,000 | 7.56% |
3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0.59% |
合计 | 1,158,000,000 | 22.96% | |
2、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发布《股东部分股份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国民数字所持有司法拍卖一拍成交的1,964,546股(占公司总股本0.04%)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29日划扣给一拍买受人徐含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1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6%,下降至1,156,035,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47,000,000 | 14.81% |
2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79,035,454 | 7.53% |
3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0.59% |
合计 | 1,156,035,454 | 22.93% | |
3、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发布《股东部分股份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江苏深商及国民数字所持有的合计456,104,553股(占公司总股本9.05%)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2日划扣给申请执行人九台农商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156,035,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下降至699,930,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具体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8,221,828 | 6.51% |
2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41,709,073 | 6.78% |
3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0.59% |
合计 | 699,930,901 | 13.88%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江苏深商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
行动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7,671,288 | 24.35% | 699,930,901 | 13.88%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227,671,288 | 24.35% | 699,930,901 | 13.88%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0 | 0 |
其中:江
苏深商控
股集团有
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747,000,000 | 14.81% | 328,221,828 | 6.51%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747,000,000 | 14.81% | 328,221,828 | 6.51%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0 | 0 |
深圳市国
民数字信
息技术有
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81,000,000 | 7.56% | 341,709,073 | 6.78%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381,000,000 | 7.56% | 341,709,073 | 6.78%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0 | 0 |
吉林众富
同人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0,000 | 0.59% | 30,000,000 | 0.59%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30,000,000 | 0.59% | 30,000,000 | 0.59%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0 | 0 |
深圳市万
驰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3,000,000 | 0.46% | 已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一致行动人。 |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23,000,000 | 0.46% | |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
深圳市力
驰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合计持有股份 | 19,000,000 | 0.38% | 已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一致行动人。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9,000,000 | 0.38%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
叶长青 | 合计持有股份 | 14,671,288 | 0.29% | 已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一致行动人。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4,671,288 | 0.29%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
金贞淑 | 合计持有股份 | 13,000,000 | 0.26% | 已不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一致行动人。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3,000,000 | 0.26% | |
|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0 | 0 |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控权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众泰汽车699,930,901股,占公司股份13.88%,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众泰汽车699,930,901股,占公司股份13.8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股份699,930,90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5年9月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众泰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金华市 |
股票简称 | 众泰汽车 | 股票代码 | 00098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深商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江北新区祥和
路8号-9-484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
有人发生变
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1,227,671,288股
持股比例:24.3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699,930,901股
持股比例:13.88% | |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 | 1.时间:2024年12月5日
方式: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股东减少
2.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日
方式:司法拍卖过户被动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5年9月9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