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30116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6:50:48 中财网 |
|
原标题:
锐捷网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锐捷网络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丽俊 | 联系电话:010-60836954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煜麟 | 联系电话:010-6083857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0次,公司已于2024年5月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
户的销户工作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2025年4月17日对公司进行2024年度持续
督导定期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2025年4月17日对公司进行2024年度持续
督导培训 |
(2)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17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股票减持、公司治理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
露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
系登记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
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
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2.公司内
部制度的
建立和执
行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 不适用 |
3.“三
会”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
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
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4.控股股
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
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公
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5.募集资
金存放及
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度使用完毕,未发
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 不适用 |
6.关联交
易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
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7.对外担
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部制度,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 | 不适用 |
|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对
外担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
8.购买、
出售资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取得了资产购买、出售明细,查阅了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9.其他
业务类
别重要
事 项
(包括
对外投
资、风
险 投
资、委
托 理
财、财
务 资
助、套
期保值
等)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
取得了银行理财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
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10.发
行人或
者其聘
请的证
券服务
机构配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内部控制、资金占
用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关联交易明细
及大额凭证、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资料等。 | 不适用 |
11.其他
(包括经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 不适用 |
营环境、
业务发
展、财务
状况、管
理状况、
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
情况) |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查阅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
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限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本次发行前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人,原委派卢丽俊女士和王彬先生为保荐代表人,
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
31日结束。2025年4月,王彬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
荐代表人。中信证券委派刘煜麟先生接替王彬先生担任本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
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
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
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
(此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丽俊 刘煜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