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600572):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和到期债务融资工具等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交易商协会提交了注册报告。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252号)、(中市协注[2025]MTN850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超短期融资券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中期票据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规则、规程、指引和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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