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83740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农种业”、“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康农种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 1、制种与销售不同期引发的供需风险 玉米种子的制种与销售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特征,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周期中,产品销售时点要显著滞后于制种采购时点。 以公司主要制种区域西北地区为例(主要包括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司通常在每年2月至3月预计未来一个销售季度(当年10月至次年9月)拟销售的品种和各品种预计销售情况,并根据预计情况与制种单位确定当年的制种品种和制种面积,并向制种单位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每年4月至5月,公司将亲本种子交付制种单位并由制种单位播种;每年9月至10月,制种单位收获玉米鲜穗并经穗选、烘干、脱粒等工序后成为毛种并销售给公司。公司在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将毛种经过精选、包装等工序生产成为面向终端用户的产品,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在每年10月至次年6月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其中主要的生产和销售时点集中在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 从以上生产经营周期可以看出,公司的经营模式中制种采购环节会大幅前置于生产销售环节,这要求公司每年在制定制种计划时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客户和终端用户偏好并结合自身新品种推广情况准确预估未来一个销售季度(即当年10月至次年9月)的拟销售品种情况和各品种计划销量。如果相关预测过于激进,后续产品销售不达预期,则会造成库存积压,在降低公司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还会引发潜在的存货减值风险;如果相关预测过于保守,后续产品销售远超制种规模,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乃至出现被竞争对手抢占既有市场份额的情况。 2、经销商管理风险 由于玉米种子产品的终端用户主要为农户,具有分布广泛、集中度低等特点,因此经销模式是我国种子企业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随着公司产品销售区域的不断拓展和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公司的经销商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 虽然公司高度重视经销商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但由于经销商数量众多、地域分布较分散,如果公司的经销商管理水平不能随着业务规模同步提升,将有可能出现个别经销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纠纷、扰乱市场价格乃至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的市场拓展、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也将因此而受到影响。 3、品种迭代风险 玉米种子品种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随着旧品种进入衰退期和新品种的不断推出,旧品种的市场销量和销售毛利率都会出现显著下降。因此,种子企业需要在新品种开发方面持续投入,不断选育高产、稳产和抗逆性良好的新品种并经过审定后推向市场才能保证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但是,新品种的选育周期长、投入成本大,且在研发过程中会受到亲本资源、育种技术、选育经验、种植周期限制和外部市场偏好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新品种选育自身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选育出的新品种是否具有推广价值,能否充分满足各种环境条件的要求,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域适应性试验和生产试验,并达到审定标准通过审定后才能进行推广种植。因此玉米种子新品种的开发、选育和审定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玉米种子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这一行业固有特点使得公司面临着品种迭代风险。如果公司无法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选育出受到市场认可和欢迎的新品种,将会面临市场份额流失和经营业绩下降等风险。 4、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玉米种子,其可变现净值受到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产品库龄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跌或出现产品滞销、存货积压等情形,则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较高,主要是由公司销售政策决定。每个销售季度开始前(即每年8月至10月)根据客户预计该销售季度的需求量与客户签订协议并收取一定比例的预收款,在销售季度内按照客户订单陆续向客户发货,在每个销售季度结束后(次年6月至9月)与客户就该销售季度的销售情况进行对账结算,并收回全部货款。由于每年11月至12月是杂交玉米种子的销售旺季,因此公司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由于公司客户以经销商为主,且其中存在较多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其回款情况会取决于最终销售的实现情况和其自身的资金周转能力等诸多因素,因此公司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回收或无法按时回收的可能性,在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压力的同时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 6、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上市后,股东方燕丽直接持有公司5,123.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方燕丽、彭绪冰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范要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的行使作出了严格规定,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投资方向等重大事项,从而影响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将主要依靠在北方春播区和黄淮海夏播区两个公司非传统优势区域内的市场拓展,公司在该等区域内拓展市场将面临与行业内领先企业更为激烈的竞争。虽然公司已经针对北方春播区和黄淮海夏播区的市场拓展进行了一定人员储备和技术储备,且2024年度公司在黄淮海夏播区业务拓展情况良好,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选育适合该等区域的新品种或新品种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将导致募投项目的产能将无法继续得到有效消化,进而造成新增固定资产产能利用率不足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同时,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变化、人力和采购成本的波动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的波动等因素都将会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回报产生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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