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603609):禾丰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2号)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11.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988.3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到位,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22]7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结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益)73,309.26万元中的15,000万元投入“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双辽市8,000万只肉鸡养殖屠宰深加工全产业链项目一期工程、四平禾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4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同意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58,309.26万元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后续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需要尽快科学、审慎地作出安排,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四平禾丰养殖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新开立情况如下:
甲方1: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 甲方3:四平禾丰养殖有限公司 (甲方1和甲方2、甲方3以下合并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4、甲方一次性或12个自然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书面信函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五、报备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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