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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002810):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8:10:30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赫达: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1、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16日、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2、关于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规定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关于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
回购的资金总额
……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
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55.56万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1.5958%;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77.7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9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通过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77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06%,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14.2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0元/股,成交总金额21,130,57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
方案。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
的公司总股本348,136,913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87,700股后的总股本346,449,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4,644,921.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48,136,913股,公司回购专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用证券账户持有1,777,102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
346,359,811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34,635,981.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
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4,635,981.10元÷348,136,913股
×10=0.99489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股利为0.09948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配实施情况,对股份回购价格区间
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9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股利
即回购价格上限=18.00元/股-0.0994895元/股
=17.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
舍五入)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1,130,571.00
元,剩余可用于回购的资金上限为78,869,429.00元。

按照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8,869,429.00元和回购股份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价格上限17.90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
4,406,113股,结合已回购股份数1,777,700股,合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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