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00191 2025-05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9月1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鞠治学、胡晓坤、靳玲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 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等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依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简称“昆仑银行”)申请不超过31,4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授信有效期1年,基于昆仑银行授信要求,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以准噶尔盆地九1-九5项目原油销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克拉玛依上述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1,400万元人民币,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日常生产经营运作及发展。提供担保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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