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海德(30131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
证券代码:301318 证券简称:维海德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 总监吴文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总股本系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下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公司副总经理吕家龙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公司财务总监吴文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监吴文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监吴文娟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监吴文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王艳、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立武、副总经理吕家龙、财务总监吴文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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