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699号温德姆花园酒店二楼武夷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朱志峰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7人,代表股份378,023,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6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47,50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7人,代表股份30,51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64%。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32人,代表股份30,564,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5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7,971,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21,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0,51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5%;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弃权21,0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967,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0,50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5%;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97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0,51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1%;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9,151,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30%;反对8,85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4%;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1,691,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13%;反对8,85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839%;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8,946,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89%;反对9,06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5%;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1,487,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032%;反对9,06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23%;弃权1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和张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