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晶(00219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晶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 室 A区 A1201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 288 弄北岸财富中心 8号楼 5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9月 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基金产品名称:宁聚映山红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 SGA877 备案时间: 2019年 8月 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索通发展,股票代码:603612)27,100,000股股份,占索通发展总股本的5.4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年 8月 1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8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327,982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少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华琴 签署日期:2025年 9月 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华琴 签署日期:2025年 9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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