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0日 21:06:03 中财网
原标题:华厦眼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0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17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陈凤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675,792,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7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671,8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股份3,972,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8人,代表股份118,89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4,918,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3,972,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2%。

出席会议的股东均为2025年9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75,606,9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26% 162,997
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22,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72,437,650
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036%;反对3,331,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9%;弃权23,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37,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6%;反对3,331,0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9%;弃权23,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37,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6%;反对3,330,1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8%;弃权24,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表决结果:通过。

1.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苏庆灿、厦门鸿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颂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556,815,000股。

118,791,530
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39%;反对162,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23,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表决结果:通过。

1.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40,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0%;反对3,328,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23,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1.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440,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0%;反对3,328,4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23,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1.08、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5,607,2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161,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弃权2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2/3
权的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霞、马慧
3、法律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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