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7:41:01 中财网
原标题:精锻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精锻科技(30025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 恩联系电话:021-5551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荣健联系电话:021-555187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业绩波动情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具体请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跟踪报告》。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4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最新政策、《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动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电驱 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 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将该项目完成日调整至2025 年12月。截至2025年6月末,该项 目累计投入52,012.02万元,投资进 度70.29%,投资进展较为缓慢。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 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督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情况履行必要的审 议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1-6月营业收入 98,68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0%;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6,059.90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35.23%。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导 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及其他风 险状况,督促上市公司积极 应对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 升业绩水平。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不适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4.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国投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赵冬冬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 担任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投证券
 委派保荐代表人徐荣健先接替赵冬冬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徐恩先生和 徐荣健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恩 徐荣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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