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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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7:41: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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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精锻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精锻科技(30025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 恩 | 联系电话:021-555188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荣健 | 联系电话:021-555187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业绩波动情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具体请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跟踪报告》。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4月11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最新政策、《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动态。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电驱
传动部件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
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将该项目完成日调整至2025
年12月。截至2025年6月末,该项
目累计投入52,012.02万元,投资进
度70.29%,投资进展较为缓慢。 |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积
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督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情况履行必要的审
议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1-6月营业收入
98,68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0%;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6,059.90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35.23%。 | 保荐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导
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及其他风
险状况,督促上市公司积极
应对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
升业绩水平。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国投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赵冬冬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
担任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投证券 | | 委派保荐代表人徐荣健先接替赵冬冬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徐恩先生和
徐荣健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恩 徐荣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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