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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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1日 17:41: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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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长联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联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辉 |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少奇 |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
27,229.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464.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71.9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82%,经营
业绩下滑幅度较大。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
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
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
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项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
27,229.32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8.22%,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464.93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371.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45.82%,经营业绩下滑幅度
较大。 |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
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
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
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
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
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委派姚根发先生作为
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因姚根发先生
个人工作变动,不再负责长联科技持续督导的
保荐工作,2025年2月28日起由唐少奇先生
接替姚根发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唐少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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