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2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2021年5月通过司法拍卖获得 3、减持时间区间: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预披露期间,若本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4、减持方式、减持数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3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120,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241,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6、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无 7、其他说明:在减持期间内,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减持期间,华远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57 正海磁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和比例:
3、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47 海格通信: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规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以及减持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00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14%)。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杨海洲先生此前作出的有关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海洲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0:32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杜广、魏琼,董事张楷文、罗伟,监事熊杰、黄丽敏、王柏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22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18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董监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1年1月25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监高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7 民德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股东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39,000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进行,窗口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不减持。 5、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其它: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数量将相应调整。 【20:27 拓尔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收参股公司收益用于支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建设发展,提升国有资本效能。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1 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0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实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4,368,100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00%。 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北信科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52 致远新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本次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王然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55,1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10,2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注:公司总股本186,512,48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001,566股,以剔除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总股185,510,914股为计算依据。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19:47 山外山: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外山”、“发行人”)大股东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健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远健鲲”)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8,176,300股、673,459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77%、0.21%;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849,75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任应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8,1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 上述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且已于2023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大健康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852,625股,本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1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1 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大健康属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任应祥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9,539股,本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1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根据其承诺“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因公司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后的发行价14.23元/股。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分别收到股东大健康,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任应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9:42 麦捷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数量:不超过8,790,9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7、本次股份拟减持事项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张美蓉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张美蓉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9:42 万讯自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不超过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14%)。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尊威贸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尊威贸易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怡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尊威贸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12 金埔园林:关于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高科新创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权益分派转增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高科新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39,300股,占剔除1%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912,600股,约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58%。 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高科新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二)珠海铧创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珠海铧创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39,349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珠海铧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苏高新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服务整体发展战略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苏高新计划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39,349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个月内(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7.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苏高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9:12 仁信新材: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述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3.1、郑婵玉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393,4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5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86,9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1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2.0000%)。 3.2、邱洪伟先生计划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94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891%(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0.3948%)。 3.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1日-2026年1月10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的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婵玉女士与董事邱洪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至2024年7月3日,非交易日顺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截至目前,郑婵玉女士与邱洪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郑婵玉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邱洪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12 英华特: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1,693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 股东协立创投与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协立创投与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英华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再受比例限制。协立创投与公司股东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减持比例时,应当合并计算。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而定。 【18:57 温州宏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偿还股票质押存量债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年2月,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陈晓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7月,在未来6个月内陈晓先生计划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人民币; 2024年2月,陈晓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增持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8:57 伊之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梁敬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彭惠萍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及二级市场竞价增持的股份(均继承自原董事长陈敬财先生)。 2、减持数量:两人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27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5818%,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6%)。其中,梁敬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8万股;彭惠萍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9万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90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敬华先生、彭惠萍女士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18:47 纳科诺尔: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计划减持,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具体方式如下: (1)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2)减持价格:如果在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将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将结合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 (3)减持信息披露:本企业被认定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发行人的大股东期间,如减持发行人股份,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述所做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8:47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杨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34,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杨泉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008,7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 【18:47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明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6,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3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23%,上述股份来源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15 2 87,500 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3.0263%。 【18:42 中科环保: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1.国科瑞华: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9月18日-2025年12月17日。 2.富诚海富通: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0月14日-2026年1月13日。 (三)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四)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股东国科瑞华、富诚海富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42 中文在线: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减持原因:股东自身安排 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本次拟减持数量、方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深圳利通、上海阅文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570,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2、股东前期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利通及上海阅文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深圳利通及上海阅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不适用第六条至第九条的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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