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30028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2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少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少梅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16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少梅: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二是部分股东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缺少律师和股东代表,个别审议事项由关联股东担任计票人。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下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少梅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许少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你们应提升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司治理,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少梅: 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少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2号),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部分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7.2.10条,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7.2.10条的规定。 你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少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和第4.2.2条,以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和第4.2.2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三、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和《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决定书》和《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山东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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